民法典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规定,可以撤销的合同有五种情形:
   
3种情形或被撤销学位    一、具有构成合同无效的违反规定性规定、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或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违反道德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当事人之间因不正当竞争关系或因其他不合理因素而订立的合同;
    五、当事人利用故意欺诈行为或者构成重大过失而形成的合同。
    以上就是民法典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而这些情形的撤销还受到另一个具体规定的制约,那就是民事诉讼法有关撤销行为的规定,这里面也要说明,合同能够撤销之前,双方有责任履行并实际履行了相应义务才可以进行撤销,或者合同本身已经执行完毕之后,当事人才可以提出撤销申请。
    另外,要想申请撤销合同,也必须满足一定的诉讼时效,即:对于因构成无效合同的申请,这一诉讼应当在合同成立。另外,对于已经订立的合同,如果当事人提出了撤销申请,在该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或履行完毕之前,立即申请撤销行为。
    所以,民法典关于撤销合同的这五种情形,不仅要求当事人彼此之间有违反规定性规定,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有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违反道德的行为,违反宪法的行为,不正当竞争关系以及欺诈行为等,而且还有一定的诉讼时效和实际履行义务的要求,只有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才能够申请撤销合同,否则,私人民事纠纷两方还需要根据民法典其他规定,借助司法行使其合法权利,解决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