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台
中国气象局短时、临近预报业务规定
全国短时、临近预报业务规定(气科函〔2010〕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国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管理,进一步做好短时临近预报业务工作,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依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规定》、《精细天气预报业务规范(试行)》、《天气预报等级用语业务规定(试行)》和《大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
全国短时、临近预报业务规定(气科函〔2010〕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国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管理,进一步做好短时临近预报业务工作,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依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规定》、《精细天气预报业务规范(试行)》、《天气预报等级用语业务规定(试行)》和《大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