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需要的要求是什么?
一、中医诊所开办条件是什么
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率100%。
(一)人员
1、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8所(1)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身体健康;
(2)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2、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
(二)房屋
1、房屋相对独立;
2、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
3、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
4、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并应当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不同具备下列条件:
(1)开展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调剂服务的,服务区域应当相对独立;
(2)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应当设置独立的室。
(三)设备
1、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脉枕、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
2、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
(四)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
有关规定。
二、中医诊所需要的要求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