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拍照的规定
一目的和适应范围
为规范产品拍照操作标准,确保产品拍照符合要求,以便后续追溯查询,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产品拍照的操作。
二术语和定义
2.1  产品拍照
产品拍照是指对包装产品进行成品主体、相关配件、彩盒、外箱、托盘等开展拍照操作。三权责
3.1  质检部质检员(IPQC)负责对产品开展拍照,并对拍照结果负责。
3.2  质检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监督产品拍照结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规定细则
4.1  产品拍照背景要求干净、清爽,所拍产品照片应清晰,不得出现叠影,模糊,偏光等现象。
3毛的照片
4.2  整装产品拍照应包括:整个托盘照片、空箱称重照片、整箱毛重称重照片、外箱正侧唛头照片、彩盒在外箱中摆放照片、彩盒整体照片、彩盒图文内容照片、产品在彩盒中摆放照片、产品各配件整体照片、各配件照片、产品主体细节照片、所贴不干胶位置照片、所贴不干胶内容照片、产品安装照片,详见附录A。
4.3  散装产品拍照应包括:整个托盘照片、空箱称重照片、整箱毛重称重照片、外箱正侧唛头照片、各配件在外箱中摆放照片、各配件照片,详见附录B。
4.4  产品拍照照片应定期从相机上传到电脑存档,产品照片文件夹名称应使用《外销生产计划单》(见“Q/XXX WG001”中表单)单号+产品名称来命名,以便后续追溯查询。
五考核
5.1  本规定涉及所有条款的稽核、考核将依据《标准化稽核、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整装产品拍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