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一起布鲁氏菌病暴发疫情调查处置报告
目的:通过报告一起布鲁氏菌病暴发疫情的调查与处置结果,为我市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中处理类似事件提供借鉴与参考。材料与方法:对本次布鲁氏菌病疫情的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环境卫生调查资料、检验结果与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本次布鲁氏菌病疫情波及范围广、流行时间长,共发现病例22例(确诊病例15例,隐性感染者7例),罹患率0.74/万,发病相对集中,有明显的家庭聚集现象;畜间调查采集羊血液样本1106份,牛血液样本156份,布鲁氏菌病血清学检测结果为:羊血液样本阳性34份,牛血液样本阳性0份。结论:本次布鲁氏菌病暴发疫情传染源为病羊,人感染方式主要为养殖、屠宰、购买和加工羊肉、间接接触病羊污染物,通过采取综合控制措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标签:布鲁氏菌病;暴发;疫情;调查处置;报告
布鲁氏菌病(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魯氏杆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流行于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在城市发病不多见。长沙市自解放以来至2010年前均无此类病例报告[1],2010年9月报道了首起疫情后,近一年多来无布病疫情报告。2012年5月长沙市某县人民医院报告一例“布病”病例,经疾控部门和畜牧部门共同调查,判断本次疫情为一起布病暴发疫
情。造成疫情的原因为外来病羊输入本地养殖户,引起养殖户饲养羊患病而导致人感染布病。现将本次疫情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网络报告及现场个案调查、环境卫生调查、采样检验及处理结果。
1.2 调查方法
1.2.1 流行病学调查 采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使用统一的个案调查表格,对病例的发病诊疗经过、活动过程、暴露史和动物接触史进行回顾性个案调查。对主要活动、养殖场所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并对场所有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1.2.2 诊断标准 依据卫生部《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WS 269-2007)》。
1.3 实验室检测 虎红平板凝集试验、试管凝集试验(SAT)、分离细菌。
2 结果
2.1基本情况
该县地处湘中东北部,居长株潭通往湘中、湘西北之要冲,面积2906平方公里,人口135万,辖33个乡镇,是农业大县,以生产水稻等经济农作物为主。除城镇人口外,村民基本喂养猪、狗或鸡鸭等家畜、禽。羊养殖在每村大约1户或2、3户。家畜喂养方式:猪为圈养,狗基本作为看护家院,羊为敞放。村民、兽医在羊的喂养、生育、生病、、宰杀、加工等过程中,都没有采取防护措施。
2.2人间布病调查
2.2.1疫情发生和报告
本次疫情的指示病例因反复发热4余月,经县人民医院血培养,初步诊断“布病”。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救治病例,确定密切接触者等处理。随着调查的深入和密切接触者采样结果回报,陆续发现病人及病羊,立即将事件报告至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及畜牧部门。随后,疾控部门及畜牧部门赴发生疫情的乡镇深入调查处理,陆续发现病例21例。
2.2.2症状与体征
本次事件涉及病例,除7名隐性感染者外,其余15名病例均有临床表现,主要以发热为主(73.33%),部分伴有关节肌肉酸痛(46.67%)、多汗(33.33%)、乏力(33.33%)、头痛(20%)等表现。
31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2.3流行特征
本起疫情共报告病例22例,其中确诊病例15例,隐性感染者7例,罹患率为0.74/万。发病时间分布在1月至8月,其中4、7、8月份发病最多,当月病例数均达到3例;年龄分布在9~72岁,30岁年龄组分布最多,占37.82%;男女比例17:5;除一名学生外其他病例均为农民;感染者涉及4个乡镇、6个村、14个家庭,其中7个家庭为羊养殖户,而以病例8家出现感染者最多(3例病例,1名隐性感染者)。
2.2.4密切接触者感染情况
本次将与病羊接触者(饲养、屠宰、接触羊粪等)作为密切接触者。全县累计疫点10个,共确定密切接触者168人(其中19例感染者),占总人口的0.56‰;密切接触者采集血样检查1
68人,阳性19人,阳性率11.31%。
2.2.5重点人布病普查情况
为了解该县重点人布病感染情况,9月下旬开展了人普查工作,此次普查共涉及全县33个乡镇,181个村,养殖户1375户。采集人血清样品1999份,其中疫点疫区累计采集1276份,受威胁区采集723份。血液样品1999份,检出阳性样品3份,阳性率0.15%。
2.3畜间调查情况
出现疫情后,通过与畜牧部门的紧密配合,基本查清楚了问题羊流入去向,并按比例抽检动物血液样品,基本调查清楚了动物疫情分布情况。
2.3.1病羊流入、流出情况 病羊流入的乡镇8乡13个村,病羊流出至我省其他四个地州市等地。
2.3.2病羊分布情况 市、县畜牧部门抽样检测羊血液样本1106份,其中阳性34份,采集牛血156份,无阳性样品。34份阳性样品分布于8户养殖户,波及7个乡镇。
2.4环境卫生调查情况
在全县的10疫点调查采集环境标本,包括与病羊同的存栏羊的排泄物、病羊污染的环境,如圈养过病羊的栏舍的地表、可能被病羊排泄物污染的水体。共采集环境样本33份,结果均为阴性。
2.5控制措施
2.5.1成立工作小组,多次深入调查指导 疫情发生后立即上级报告此次疫情,并将发现的病例及时进行网络直报。成立了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相关方案和预案,明确职责,按照预案的要求组织各部门积极、有序地开展各项控制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和专业人员多次深入现场,开展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了传染来源及疫情的波及范围、可能的传播链。2.5.2与畜牧部门联防联控,做好传染源控制 动物防疫部门与疾控部门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互相通报疫情,开展联防联控。按照要求划定疫点和疫区,并严格落实各项动物疫情的防控措施,加强传染源的管理,有布病的病羊均进行了捕杀和深埋,最大限度的避免成为可能的地方病。畜牧部门对发现的病畜进行了捕杀、掩埋、消毒等处理;对疫情涉及乡镇其余养殖户的羊进行了封栏,限制其流出。
2.5.3开展疫点消毒,有效切断传播途径 所有病畜涉及的有关环境已由畜牧部门组织进行消毒处理。同時安排疾控专业人员到各个疫点指导消毒,包括饮用水源、居家物品等。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水源周围环境,防止污染水源。
2.5.4加强了病例的救治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对已发现的感染者及时进行,并组织村医定期访视,督促患者全程、规范完成。同时对其余密切接触者进行了医学观察等管理。
2.5.5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职业人 在疫区开展入户的宣传教育,加强对相关乡镇养殖户及病例家庭的布病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布病防治知识。同时强调加强了生物安全防护,尤其是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避免实验室感染,并指导动物防疫部门专业人员,在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相关场所消毒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5.6加强布病监测工作,提高医务人员水平 制定了《长沙市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实施方案(试行)》,加强长沙市各级医疗机构布病监测力度。同时将布病监测工作纳入了该县疾控中心常规监测工作。开展了人布病普查,在全县范围内采集样本进行布病实验室检测,基本掌握了目前全县人间布病感染情况,为今后长沙市的布病防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详实的本底资料。组织县级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及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开展了布病防治知识培训。要
求各级医疗机构采取正确的方案,规范病例。
3 讨论
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例临床症状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本次疫情判定为一起布鲁氏菌病暴发疫情。传染来源为外地输入性病羊导致本地羊染病,人通过饲养、屠宰、购买羊肉、加工羊肉、打扫羊圈等间接接触病羊的行为而染病。
本次疫情波及范围广及流行时间长,发病相对集中,有明显的家庭聚集现象。长时间流行因素考虑以下原因:一是养殖户购买的羊入境前后均未进行布病检疫,从而导致病羊与本地羊混养传染;二是政府对捕杀羊的补偿标准较低,养殖户发现病羊后不主动上报,而是追求经济效应,低价卖出病羊,从而导致疫情扩散;三是养殖户对布病不了解,无任何防护意识,随意丢弃病畜的流产物;四是乡村医生对布病知识欠缺,病人不能得到及时诊断。
但发现疫情后疾控部门迅速反应,在政府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医疗机构、疾控部门和畜牧部门等多部门联合开展调查与处置,有效的控制此次疫情。
一是有效控制了传染源。布病的传染源主要为患病的动物,本次疫情通过抽样检测发现34份
阳性动物血样,发现病畜后立即进行了捕杀、掩埋、消毒等处理,共对489头羊进行了扑杀、掩埋处理,最大限度的避免成为可能的地方病。对疫情涉及乡镇其余养殖户的羊进行了封栏,限制其流出。此次疫情为外地动物引起本地暴发感染,今后应加强动物交易市场检疫,进行卫生监督,建议农业部门开展和加强对该地区羊、牛等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外来牲畜入境饲养应实行申报、检疫、审批、集中隔离饲养和检疫制度,更好地控制异地病畜输入[5]。
二是加强健康教育,提高易感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布病是人畜共患传染病,发病与在畜牧生产中无防护措施而感染相关。本次调查中发现养殖户对布病防治知识了解非常少,基本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一旦购入患病牲畜,发生人间布病疫情的风险增大[4]。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积极宣传布病防治知识,让养殖户、兽医等易感人掌握相应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生产中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从而有效避免染病。
三是加大人员培训,提高布病诊治能力。湖南属于第三类布病疫区,即散发布病区,该地区人间布病很轻,多为散发病例报告[6]。由于病例报告少,临床医生对布病的认识及诊治经验不足,容易引起漏诊和误诊,导致病情持续时间较长,疫情发现时间晚,易造成疫情扩散。
通过加强医护人员布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诊治技术水平,及时发现病例、救治病例,增强我市布病防控能力。
四是多部门联防联控,建立长效机制。本次疫情动物防疫部门与疾控部门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互相通报疫情,开展联防联控,迅速有效的控制了疫情。随着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和市场流通领域的日益繁荣,为动物间布鲁氏菌病疫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从而增加了人间疫情的防控难度[7],需建立长效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卫生、畜牧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