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郑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和《郑州市今明两年住房建设目标(2006-2007)》已编制完成,并已向国家建设部备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要求,现将《规划》和《目标》的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一、围绕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要求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
    “国办发〔200637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61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市开发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国办发〔200637郑州网站建设文件的贯彻落实问题。会议指出,国务院新出台的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6条意见非常重要、非常及时,各
相关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认真贯彻,并结合郑州市实际,安排部署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顿、土地使用秩序集中治理、房地产市场交易暨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居民住房现状和需求调查、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等6项重点工作。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郑州市企业调查队于2006620日至820日动员了近2000名大学生和企业统计员,200名微机录入员,60名督导员,按照随机等距抽样调查的要求,在333个社区中选取了50个社区,入户走访了20000户居民家庭,调查了63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了郑州市居民住房现状及需求调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存量调查商品房空置状况调查房地产开发企业问卷调查”4项大型调查活动,整个调查共涉及206项指标、914项问题。调查运用目前先进的专业调查数据处理系统和国际通用的统计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了汇总、叠加、交叉与关联分析,从住房现状、未来需求、市场供给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系统研究,摸清了住房底数,把握了需求特征,掌握了发展方向,取得了大量最新的房地产业发展的一手数据资料。此次调查样本量大,代表性强,调查估计值的置信度达到99%
    根据调查结果,我市分别形成了单体和总体调查报告,于91日上午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对调查报告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奠定了基础。
    91日国家建设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我市于95日从市房管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统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在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共同起草编制了《郑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征求意见稿)和《郑州市今明两年住房建设目标》(2006-2007)(征求意见稿)。
    913下午开始,我市先后组织了专家研讨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研讨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研讨会,认真听取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918日,市政府又组织召开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了住房建设规划和目标,对规划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927日下午,我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郑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和《郑州市今明两年住房建设目标(2006-2007)》。
      二、《规划》和《目标》编制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原则,坚持发展与节约并重、市场与保障并重、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并重、重点保障与一般供应并重、深化改革与规范管理并重,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开发品味,改善居住环境,努力使住房建设与人口增长相协调、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的重要作用。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3.《郑州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4.《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
    6.《郑州市居民住房现状及需求调查报告》
    7.《郑州市商品房空置状况调查报告》
    8.《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存量土地调查报告》
    9.《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问卷调查报告》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住房供应结构
    结合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居民居住水平,参照前期开展的住房现状与需求调查结果,将目前我市市民收入水平划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相应的住房供应层次依次为廉租住房和周转住房(主要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大
中专毕业生等特定人的临时性住房困难),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其他商品住房。
      (二)住房建设目标总量
      我市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总量为3720万平方米,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26325亩。
    商品住房2980万平方米(含限价商品住房),占住房总量的%;政策性保障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周转住房、国有困难企业利用自用土地集资建经济适用住房和房改危旧房改造)740万平方米,占住房总量的%
    各类住房具体分配比例是:限价商品住房632万平方米,占%;普通及其他商品住房2348万平方米,占%;经济适用住房461万平方米,占%;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占%;周转住房59万平方米,占%;国有困难企业利用自用土地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房改危旧房改造195万平方米,占%
    “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依次为620万平方米(2006612月为234万平方米)、700万平方米、750万平方米、810万平方米和840万平方米;住房建设年度供地目标依次为1
845亩(2006612月),5535亩,5925亩,6390亩,6630亩。
    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总量为740万平方米,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用地5850亩。年度住房建设目标依次为120万平方米、140万平方米、150万平方米、162万平方米和168万平方米;年度供地目标依次为945亩、1110亩、1185亩、1275亩和1335亩。
      (三)住房供应的套型面积控制比例
    为坚决维护中央调控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切实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我市十一五期间2006—2007年新审批、新开工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为70%,其中政策性保障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 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 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比例原则上控制在85%
      (四)住房建设区域布局
    “十一五期间(20066—2010年)我市各区域新建住房总量为:东区(含郑东新区)新建住房总量为万平方米,占23%;西区新建住房总量为万平方米,占20%;南区新建住房
总量为万平方米,占22%;北区新建住房总量为万平方米,占18%;中区新建住房总量为万平方米,占12%;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住房总量为万平方米,占3%;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住房总量为万平方米,占2%
        四、《目标》的主要内容
      (一)2006年住房建设目标
      2006年,全市建成区住房建设目标为620万平方米,61日前已实施386万平方米, 61日后住房建设目标为234万平方米,计划建设商品住房114万平方米(其中限价商品住房12万平方米),政策性保障住房12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75万平方米,国有困难企业利用自用土地集资建经济适用住房3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6万平方米,周转住房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