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应急管理年会发言
模块化管理
政府应急管理
2003年抗击“非典”疫情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加快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能力的重大决策。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对维护民众根本利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按照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贯彻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把应急管理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大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一案三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高。
应急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应急管理的主体仍然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政府及其他公机构除了常规管理外,还需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而且在现代社会经济科文化日益发展的新时期显得尤为重要。在政府的社会管理中,应急管理已经成为政府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项直接关系国计民生和政治社会稳定的大事。政府作为公服务的提供者,作为整个社会的管理者,理所当然地应当履行
应急管理的责任,统帅会共同开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也只有政府才能凭借自身能力和掌握的社会源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通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预测、监督、控、协调处理,及时有效地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应急管理必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 
    由于突发事件是没有边界的,有效的应急管理有效的应急管理需要建立政府、公众、社会组企l:、国际组织等之间的协作伙伴关系,调动各种资源,强调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利益享、责任共担。尽管政府具有绝对的资源和各方面优势,如果单靠政府的力量,要做应急管理工作是非常困难的,也不一定能够做好。首先,应急管理工作不仅涉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和不同团体,而且涉及社会每个成员,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其次,在突发件发生后,需要临时聚集大量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信息和技术等,实现有效的资源利用和共享。政府掌握的资源是有限的,必须依靠和借用社会资源包括国组织的力量,保障处置突发事件的资源供给。
                应急管理必须政府主导
突发事件具有的突发性、破坏性、危害性等特征,导致个人力量无法抗衡巨大的灾,因此,应急管理的主体是政府、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政府:应急管理理所当然是重要的公共事务,属于政府理职能的一部分,政府为公共事务的主要管理者必然要担起应对突发事件的重任。在现代社会,政府掌握大量的社会资源,拥有层级化的、组织程度很高的政府组织体系,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力,这是任何非政府组织所无法比拟的巨大优势。同时,应急管理是否成功,也已经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形成巨大挑战,甚至直接影响到执政的合法性。因此,应急管理能由政府来主导,其他组织应该积极参与和配合。20081月,我国南方遭遇了历史见的特大冰雪灾害,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造成但在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紧急行联动协作,科学应对,充分调动政府及社会资源,夺取了抗灾救灾的决定性胜利,充分展示了政府应对全局性、综合性事件的能力。
    应急管理以强制力作为管理的基础制性公共权力,是指社会成员必须绝对服从的权力,是现代公共权力实现对社会行有效控制的必要条件。强制性公共权力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有能力限制那些非合反社会的行为,并保持对全体社会成员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运用强制性公共权力,权力主体在管理中的主要手段。由于突发事件是一些紧急的、危害大的事件,因此,急管靠行使公共权力对突发事件进行管理,强制性公共权力就显得尤为重。突发事件特
别是重大突发事件中,政府应急管理的一些原则、程度和方式将不同于常状态。管理权力将更加集中,决策和行政程序将更加简化,一些行政行为将带有更的强制/,这些非常规的政府管理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章做保障。应急管哩者既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需正确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管理权限,同时又可(以法律、法规作为手段规范和约束管理对象的行为,确保应急管理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