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上报名时间:2020年12⽉14⽇9:00—12⽉16⽇16:00。上初审时间:2020年12⽉14⽇14:00—12⽉17⽇16:00。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定向、委培毕业⽣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员、在读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现役军⼈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的其他情形的⼈员不得应聘,在读全⽇
制普通⾼校⾮应届毕业⽣不能⽤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校毕业⽣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作经历,⼯作经历年限按⾜年⾜⽉累计。
  ⼆、报名⼯作
  报名采取统⼀时间、上报名、上初审、上缴费的⽅式进⾏。
  上报名时间:2020年12⽉14⽇9:00—12⽉16⽇16:00
  上初审时间:2020年12⽉14⽇14:00—12⽉17⽇16:00
  查询及上缴费时间:2020年12⽉14⽇14:00—12⽉18⽇16:00
  具体办法:
  (⼀)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录⼈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职位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上报名。对招聘职位和招聘简
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基层⼯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员可拨打《职位表》中的。
  (⼆)上报名
  实⾏上统⼀报名,应聘⼈员在上报名期间登录上报名系统,按提⽰要求进⾏注册报名,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能再注册、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仅注册不选报岗位,视为⽆效报名。每⼈限报⼀个岗位。
  (1)应聘⼈员登陆市北政务(v)在⾸页“事业单位招聘”浮窗,点击“报名⼊⼝”选择相应招聘进⼊报名平台,再点击“个⼈注册”链接,进⼊注册页⾯进⾏系统注册,设置⽤户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姓名、⾝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户名和密码,以防他⼈盗⽤影响报名和初试。
  (2)应聘⼈员完成系统注册后,点击“招聘岗位”链接,进⼊招聘岗位页⾯,点击“报名登记”链接,进⼊报名登记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提交,在审核前不能进⾏修改,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截⽌前修改报名信息并再次提交,通过审核的,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上报名的,由应聘⼈员承担相应后果。应聘⼈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员可于2020年12⽉14⽇9:00-12⽉18⽇16:00期间登录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选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12⽉16⽇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2⽉16⽇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上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40元收取。报考⼈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平台,进⾏上缴费,逾期不办理上缴费⼿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城市低保应聘⼈员、农村特困⼤学⽣应聘⼈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12⽉18⽇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以电⼦邮件附件形式,统⼀发送⾄邮箱:
sbqsyzp@qd.shandong,邮件主题应统⼀为:“笔试费⽤减免+考⽣姓名+⾝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本⼈⾝份证(正反两⾯)。
  (3)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初审⼈员数量。发布时间为12⽉14⽇-16⽇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
  (4)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应聘⼈数达不到1:3⽐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含2⼈)以上的,按规定⽐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层次⼈才岗位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五)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考⼈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0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作⼈员诚信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并于2020年12⽉22⽇9:00⾄12⽉26⽇9: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拟录⽤⼈员阶段。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员的资格审查⼯作,贯穿于招聘⼯作的全过程。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进⼊⾯试范围的⼈员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式进⾏。
  拟进⼊⾯试的应聘⼈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相关证明材料及《2020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作⼈员诚信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代⾝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12⽉31⽇之前取得)。其中,属⽆业⼈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业状态的个⼈书⾯书,属在职⼈员的需提交有⽤⼈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留学回国⼈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均须在2020年12⽉31⽇之前取得。
  资格复审时,考⽣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A4纸复印)各⼀份。参加定向招聘的应聘⼈员在资格复审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通知。
  应聘⼈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法
  (⼀)笔试
  笔试只考综合类笔试⼀科,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数和笔试情况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考试、统⼀标准、统⼀阅卷的⽅式进⾏。
  笔试时间:2020年12⽉26⽇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员的成绩。由⾼分到低分按规定的⽐例依次确定进⼊⾯试⼈选。达不到规定⽐例的,按实有合格⼈数确定。笔试成绩在市北政务(v)上查询。
  (⼆)⾯试
  ⾯试⼯作由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试⽅案组织实施。⾯试⽅案在市北政务(v)上公布,有关⾯试具体事宜详见⾯试⽅案。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试采取“答辩”或“答辩+技能测试”⽅式进⾏。答辩主要测评考⽣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评专业岗位技能⽔平及专业知识应⽤等⽅⾯能⼒。⾯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试结束后当场向考⽣公布,并于当天在市北政务(v)上公布。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试成绩占60%的⽐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员的总成绩。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考察范围⼈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分到低分按不⾼于1:1.5⽐例,确定进⼊考察范围⼈员,⾯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进⼊考察范围⼈员的⾯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招聘岗位应聘⼈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分到低分确定进⼊考察范围⼈选(如笔试、⾯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员,按招聘⼈数1:1的⽐例确定进⼊体检范围⼈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员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式进⾏,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和⼯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复审。要按照《关于进⼀步从严管理⼲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
⾏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考察意见。
  体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体检标准和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有关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6〕140号)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复检只能进⾏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同⼀岗位考察范围的⼈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聘⽤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员,进⾏7个⼯作⽇公⽰。公⽰期间有异议的,由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意见,报市北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并查实的,不予聘⽤。
  符合聘⽤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员通知书》,双⽅按规定签订聘⽤合同,确⽴⼈事关系。受聘⼈员按规定实⾏试⽤期制度。聘⽤合同的签订和执⾏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员聘⽤办法》的有关规定
执⾏。
  七、严肃纪律
核酸检测结果查询网站  公开招聘将实⾏全程监督,⼯作⼈员和应聘⼈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试⽅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为,⼀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中华⼈民共和国⼈⼒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进⼊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东省电⼦健康通⾏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绿码的考⽣,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备⽤考场,在做好个⼈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防疫专业⼈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咳、乏⼒、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不得进⼊考场。
  3.请考⽣注意个⼈防护,⾃备医⽤外科⼝罩,除核验考⽣⾝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罩外,进⼊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罩。
  4.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员,疫情中、⾼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的⼈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的⼈员,应于12⽉18⽇前向青岛市市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考⽣近期注意做好⾃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有关说明
  1.应聘⼈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的,责任⾃负。
  2.报考⼈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取消或核减计划、⾯试⽅案等信息在市北政务(v)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及时关注报名站。
  4.报名咨询
  招聘职位:0532-********
  上报考技术:153********
  招聘⼯作监督电话:0532-********
  请在以下时段拨打(⼯作⽇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本简章由市北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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