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届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章程
    第一条为了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提高人才素质和技能,加强校企合作,搭建人才交流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以下简称“蓝桥杯”)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 蓝桥杯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全国性赛事。
    第四条 蓝桥杯旨在发现和培养优秀的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促进高校教育与企业需求的对接,搭建人才交流平台。
    第五条 蓝桥杯的组织机构包括大赛组委会、省赛组委会、市赛组委会和学校赛组委会。
    第二章 赛事安排
    第六条 蓝桥杯分为省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第七条 蓝桥杯设有软件类和信息技术类两个赛道,分别设置基础、提高和专业组别。
    第八条 参赛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初赛、复赛和决赛的环节,每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蓝桥杯的比赛形式分为在线编程和现场编程,比赛内容涵盖计算机基础知识、程序设计语言、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库、网络编程等方面。
    第十条 蓝桥杯的比赛结果将由各组委会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选,得分最高的选手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三章 组委会职责
    第十一条 大赛组委会是蓝桥杯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大赛的整体策划、组织和管理。
    第十二条 省赛组委会是各省级赛事的组织机构,负责省级赛事的策划、组织和管理。
    第十三条 市赛组委会是各市级赛事的组织机构,负责市级赛事的策划、组织和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赛组委会是各高校赛事的组织机构,负责高校赛事的策划、组织和管理。
    第十五条 各组委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赛事安排和规则,建立健全的评分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赛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第十六条 各组委会应当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为优秀选手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促进人才的流动和交流。
    第四章 选手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参赛者应当遵守比赛规则和组委会的要求,认真完成比赛任务,维护比赛的公正和公平。
    第十八条 参赛者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不得抄袭、剽窃或泄露他人作品或信息。
    第十九条 参赛者应当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常见的程序设计语言和工具。
    第二十条 参赛者获得的成绩和荣誉证书仅供个人参考和宣传,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或违法活动。
    第二十一条 参赛者应当自觉遵守比赛的纪律和规则,不得利用比赛进行任何形式的舞弊或作弊行为。
    第五章 奖励和荣誉
    第二十二条 蓝桥杯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选手还可以获得实习、就业和培训等机会。
    第二十三条 各组委会应当根据评分结果及时公布获奖名单,并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四条 获奖选手应当及时领取奖金和荣誉证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组委会并配合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赛事的获奖选手可以参加下一级赛事的比赛,但不能参加同一级别的赛事。
中国在线编程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蓝桥杯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