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10.15
【字 号】冀政办发〔2021〕7号
【施行日期】2021.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外贸建站与推广【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拓展外贸发展新空间,推动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推动外贸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为路径,以高水平争列和建设国家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试点为突破口,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保税维修、离岸贸易和海外仓为着力点,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增强国际竞争新优势,助力全省创新发展绿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政策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和释放外贸主体创新发展活力。
  坚持创新驱动和开放带动相结合。鼓励外贸领域广泛运用新技术新工具,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坚持自主发展和规范发展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制度标准,创新监管方式,为外贸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提供安全空间,实现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为完善、运转顺畅,国家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河北落实到位、落地见效,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力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进出口占全省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以上)。
  到2035年,全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规模质量明显提升,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产业数字化与贸易数字化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着力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
  (四)加快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工具,促进外贸全流程各环节优化提升。支持企业发挥“长尾效应”,整合碎片化订单,满足个性化需求,实现小利润大市场。鼓励发展数字展会、社交电商、产品众筹、大数据营销等,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联动的营销体系。加强供应链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加快形成新业态驱动、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政策。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业务,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发布作业指南。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对跨境电子商务9810模式出口海外仓的产品实行“入仓即退税”。落实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退换货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准予不征税复运进境。按照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石家庄海关、省商务厅、省税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石家庄、唐山、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培育并引进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打造品牌、构建产业链。加强对综试区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估,力争在国务院年度考核评估中取得较好成绩。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地方申建国家综试区,到2025年,全省综试区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突破400亿元。(省商务厅牵头,有关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发展。支持石家庄、唐山、廊坊、秦皇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物流企业、外贸代理企业、供应链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物流、仓储、通关、支付、结汇、融资和信保等专项或综合服务。推动京东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区北方中心仓项目建设,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扩大业务规模。支持邯郸市和辛集市依托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1210业务。推动雄安新区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建设,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1210业务落地见效提供支撑。(有关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石家庄
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申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加强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管局汇报沟通,积极支持石家庄等地申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加快推进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建设,完善药品监管场所、检验实验室等配套设施,力争尽早投入运营,为申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创造条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市政府,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对照国家海外仓标准,支持我省海外仓进行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鼓励海外仓企业对接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国内外电商平台,匹配供需信息。探索“海外仓+中欧班列”合作模式,打造与海外仓发展相适应的物流通道,拓展服务功能。到2025年,培育10个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高、服务主体多、本地化经营好的优秀海外仓,力争有2-3个海外仓进入国家级优秀海外仓行列。(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海外仓网络布局。鼓励我省有实力企业通过自建、租赁或合作的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RCEP缔约国建设一批海外仓。支持综合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
OT)、结构化融资等投融资方式多元化推动海外仓建设。加强与央企海外仓对接合作,融入国家海外仓网络。密切与驻外使领馆和经商机构的联络沟通,为海外仓企业提供前期指导服务。到2025年,力争实现对RCEP缔约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全覆盖。(省商务厅牵头,省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动传统外贸数字化转型
  (十一)提升传统外贸数字化水平。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创新管理模式、运营模式和营销模式。支持有实力企业探索建设外贸新业态大数据实验室,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鼓励企业、高校、商协会建设孵化机构和创新中心,培育更多新业态主体,促进更多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外贸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白沟试点信息联网平台功能,实现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全面落实海关简化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等试点政策。对在白沟试点信息联网平台备案且可追溯交易真实性的市场采购
贸易收入,引导银行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加强与海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增加出境口岸数量。(保定市政府,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步伐。鼓励白沟试点加大招商推介力度,挖掘河北特产业,放大对高碑店箱包、容城服装、安新鞋帽、高阳毛巾等县域特产业集聚和带动作用,扩大辐射范围。探索“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多种新业态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申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到2025年,力争全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突破100亿元。(保定市政府,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推动外贸服务向专业细分领域发展
  (十四)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指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做好“双备案”和生产能力核查工作。对已经办理代办退税备案但尚未进行过首次申报退(免)税实地核查的生产企业,在收到首次委托代办退税业务申报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工作。支持综服企业完善线上服务平台,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落实海关“双罚”机制,在综服企业严格履行合理审查义务,且无故意或重
大过失情况下,由综服企业和其客户区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支持综服企业争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加大培育力度,到2025年,力争省级综服企业达到20家。(省商务厅牵头,石家庄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