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态动词“会”的语义分析及其主观化
情态动词“会”的语义分析及其主观化
1.情态的意义及情态的分类
情态是一个语义范畴。国外从六十年代后期到八十年代,对词语的情态性及情态动词的研究都非常关注。语言学家对情态意义的研究达到了某种高度,代表人物有Ehrman,M.E;Palmer,F.R;Coates,J等语言学家。他们对情态意义的理解及其分类如下: Halliday(1970:355)认为:情态是在话语过程中的参与形式。所以情态是从语言的人际功能推导出来的。――说话者使用命题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情态关系到一般范畴(被认定为“说话者表达”)。情态表达虽然很小,可是负载较重要的信息(个人参与的语义上)。Lyons(1977:452)指出:情态是说话者对句子传达的命题或对命题叙述的情况所持的“观点”或“态度”。他把情态分为“认识情态”(epistemic modality)和“道义情态”(deontic modality)。Perkins(1983:8-9)把情态定义为:一个事件或命题得以成立或不成立时所处的概念语境,也就是说所谓的可能世界。他把情态分为认识,道义,动力三类。Coates(1983)归纳英国英语的情态动词的语义内涵时,采用Lyons(1977)的二分系统,即认识情态和根情态,
以根情态代替Lyons(1977)的道义情态。Quirk(1985)把情态分为内在情态和外在情态,其中只有内在情态牵涉到人类对事件的掌控。如,1.外在情态:可能性(possibility),必然性(necessity)与预测(prediction);2.内在情态:许可(permission),义务(obligation),意愿(volition)。Palmer(1986:14-21)认为:情态是说话者主观的态度与观点在语法上的体现,并把情态概念分为两种:认识情态,道义情态。他还从类型学角度研究自然语言之间的情态表达的异同,寻求在自然语言的情态表达上的共性。
J.Bybee & S.Fleischman(1995)认为情态是语言传达的一种语义类型,语义范围涵盖很广,包括命令,愿望,意图,假定,潜力,怀疑,劝告,感叹等。他把情态分为三类,即:认识情态,施事导向情态和说话者导向情态。
综观各语言学家的分类,本文认为情态主要分为道义情态和认识情态两种。道义情态也就是根情态是表达实施(主语)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各种各样的条件和状况,如能力,义务,许可,意愿等。所谓认识情态是指说话人对句子所表达的命题的真值的主观推测,估计等,然后就某一具体的情态动词进行判定。
2.情态动词“会”的既往研究
情态动词“会”是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词。丁声树《语法讲话》(1961),赵元任(1979),吕叔湘(1980)《现代汉语八百词》,朱德熙(1981)《语法讲义》,刘月华(1983)《使用现代汉语语法》,王力先生(1985)在《中国现代语法》,马庆株(1985)还有后来的许和平(1993),史有为(1994),黄丽华(1995),相原(1997),王晓凌(2003)都对情态动词“会”的语义进行了详尽的规类。
综其研究,我们把“会”所在句表示为:NP+会+VP,把“会”分为两个:“会1”,“会2”。两个义项和现行的一般分类是一致的,已经成了一种固定说法。这里“会1”属于道义情态,“会2”属于认识情态,而且“会2”是在“会1”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认知机制发展衍变而来的.
“会1”句中NP一定是施事,因此“会1”表示施事的本领。又可分为:“表示施事具有某种本领”和“表示施事的本领高”,如:
(1)他不但会作词,也会谱曲。 (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
(2)他这个人哪,最会看风使舵。(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
例(1)的“会”表示的是“他”具有“作词”和“谱曲”这两种本领;例(2)表示的是“他”这种“看风使舵”的
本领很高。
我们把“会2”句中的“NP+VP”作为一个整体,表示为“某种情况”,“会2”表示主观推测某种情况出现或存在的必然性,如:
(3)他一个劲儿地抽,不光是为过瘾,还觉得这样会抬高他的身份。(老舍《鼓书艺人》)
(4)她会不会有别的想法?(郑家学《冬之旅》)
例(3),说话人根据自己的主观推测,猜测“他”有“抬高他的身份”的想法的必然性。例(4)同样也是表示说话人主观推测“她”有“有别的想法”这种情况的必然性。
对比例(1),(2)和例(3),(4),我们发现例(1)和(2)表示的是一种客观事实,表示句中主语具有某种能力,属于道义情态的范畴,与情态动词“能”表示“能力”意义有大同小异之处。但根据沈家煊(2003),两者在表示“施事具有某种本领或能力”时都属于所说的行域,因为能力跟行为直接相关。而例(3)和(4),都是表示说话者对“会”后的整个情况出现或存在的一种主观推测或判断,属于认识情态的范畴。同样根据沈家煊(2003),这属于知域,这是因为说话者对所知行为的可能性作出的判断。本文试着从语言“主观化”的视角,对情态动词“会”两种意义“会1”和“会2”之间的
关系及其意义的变化进行解释和分析。
3.语言中的“主观性”与“主观化”
话语交际中说话人不仅要表达命题意义而且要表达言者意义,而后者体现了语言的主观性(subjectivity)。Lyons(1977:739)指出语言的主观性是指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也表明了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imprint),并特别强调,“这一概念对情态的理解极为重要”。(Finegan 1995;沈家煊,2001;吴福祥,2004)“如果这种主观性在语言中用明确的结构形式加以编码,或者一个语言形式经过演变而获得主观性的表达功能,则谓之主观化(subjectification)。”(沈家煊,2001)按照这种定义,“主观化”既是一个“共时”的概念,即一个时期的说话人采用什么样的结构或形式来表现主观性,又是一个“历时”的概念,即表现主观性的结构或形式是如何经历不同的时期通过其他结构或形式演变而来的。前者的代表人物是Langacker(Langacker,1983;1990);后者的代表人物是Traugott(吴福祥,2004)。
4.1Traugott的“主观化”观点
E.C.Trugott是研究“语法化”的专家,她从历时的角度来看待主观化,是最早将主观化问题纳入语法化研究框架的语言学家。她认为主观化是一个语义――语用的演变,即“意义变得越来越依赖于说话人对命题内容的主观信念和态度”。语言中用来表达主观性的可识别的语法成分是如何通过非语法成分的演变而逐步形成的,这就是“语法化中的主观化”问题(Traugott 1995)。Traugott认为主观化可以说是无处不在。说话人要达到交流信息的目的,总要不断地借助一些表达实在意义或用作客观描述的词语,加上自己对客观情形的主观“识解”,从而把说话的目的和动机也传递给对方。
关于主观化的表现形式,Traugott提出了如下几个互相联系的方面:
由命题功能变为话语(discourse)功能;由客观意义变为主观意义;由非认识情态变为认识情态;由非句子主语变为句子主语;由句子主语变为言者主语,由自有形式变为黏着形式。(Trgugott,1995:48)
3.2Langacker的“主观化”观点
www.doczj/doc/3e146872.html,ngacker是“认知语法”的开创者(见沈家煊1994的
介绍)。跟历史语言学家Traugott的侧重不一样,他是从共时的角度来看待“主观化”。他主要关心的不是语言中的主观性成分形成的历史过程,而是从认知出发来观察日常语言的使用,看说话人如何处于表
达的需要,从一定的视角出发来“识解”(construe)一个客观的情景。在Langacker的“认知语法”体系中,“主观化”被定义为:将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关系从客观轴调整到主观轴。这个定义中一个关键概念是“言语场景”(Ground),实际就是指“言语事件”(speech event),包括会话的参与者和说话环境。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关系如果不引发“言语场景”,这种关系处于客观轴上,如果引发“言语场景”,这种关系就处于主观轴上。
为了阐释这个定义,他打了个比方:如果把戴着的眼镜褪下来拿在手里作为观察的对象,眼镜的客观性就强;如果是戴着眼镜看东西,眼镜已成为观察主体的组成部分,眼镜的主观性就强。又用“舞台”来打比方,作为观察对象的眼镜是在舞台上,是台下观察主体注意的中心;作为观察主体一部分的眼镜不是注意的中心,不在舞台上而在舞台下。例如他举如下例子来证实它们的主观性逐次加强:
(5a)Mary is sitting across the table from Jane.(玛丽对着简坐在桌子那面。)(5b)Mary i
s sitting across the table from me.(玛丽对着我坐在桌子那面。)(5c)Mary is sitting across the table.(玛丽坐在桌子对面。)
(5a)没有把说话人自我放进去,只是以Jane为参照点来给Mary定位,因此纯粹是客观描述,不涉及“言语场景”;(5b)是以说话人自己为参照点给Mary定位,但这个自我仍然以me的形式在句中出现(仍然在舞台上),因此还是客观描述;(5c)虽然也是以说话人自己为参照点,但是没有相应的语言形式出现,因为这个参照点已经成为观察主体即说话人的一部分(在舞台下),句子已由客观的描述变为主观的“识解”。按上述定义,(5a)句Mary 和Jane之间的关系,(5b)句Mary和me之间的关系都处在客观轴上,(5c)句Mary和说话人之间的关系已调整到主观轴上。
5.情态动词会意义的“主观化”
本文将主要从Lagacker的主观化观点出发来解释和分析情态动词“会”的各个义项及其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我们再来对比例(1),(2)和(3),(4):
(1)他不但会作词,也会谱曲。
(2)他这个人哪,最会看风使舵。
(3)他一个劲儿地抽,不光是为过瘾,还觉得这样会抬高他的身份。
(4)她会不会有别的想法?
根据Langacker的主观性观点,例(1)和(2)是一种纯粹地对主语能力的客观描述,不附有说话人自己的任何立场、观点或感情,也不涉及任何“言语场景”。但例(3)和(4)虽然句子结构的主语是“他”和“她”,但实际上表达观点的是“言者主语”,即说话人“我”虽然没有相应的语言形式出现,但它已成为观察主体即说话人的一部分(在舞台下),已引发“言语场景”,即已变为主观的“识解”。
discour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