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4.16
【字 号】郑建[2013]83号
【施行日期】2013.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网站建设【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的通知
(郑建〔2013〕8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协调发展,提升建筑业企业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决定启用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该系统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研发,包括资质管理和企业信息维护两大模块,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动态监管、相关数据库建设、信息发布及交流等功能,分别对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人员资料、工程业绩四大类别进行审核和维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登录jwzzgl,输入用户帐号和密码,进入“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资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企业用户首次使用时,须根据提示输入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初始注册,获取用户帐号、密码等信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用户账号由系统管理员分配。
  二、2013年2月1日至5月1日,系统进行试运行。企业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资料,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该系统试运行工作,及时反馈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系统。
  三、2013年5月2日,正式启用系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及时查看、签收企业申报材料。
  四、系统正式启用后,各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必须按系统要求通过网络上传相应的电子文档,经系统审查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按要求装订成册,以保证资料统一性、准确性、完整性,于每月1日(节假日顺延)递交建委行政审批大厅资质审批受理窗口;不再收取资料原件,需核对原件的,企业按整改要求,随整改资料上报。
  五、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更新和维护,组织好本单位的信息系统使用培训和数据库建设工作,保证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确保系统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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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