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0.26
【字 号】郑政文[2011]245号
【施行日期】2011.10.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政文〔2011〕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郑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增强郑州防御和减轻突发事件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胡 荃 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扎吐·沙衣热木 副市长
  副 组 长:王霄鹂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 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志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助理
  张江华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蒋炎平 市地震局纪检组长
  许晓常 市人防办副主任
  王 凯 市城建委副主任
  周廷欣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克河 市城管局副局长郑州网站建设
  刘 睿 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高 峰 市规划局副局长
  郎克俊 市民政局纪委书记
  郭跃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曹宏伟 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许迎喜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国防 市体育局副局长
  姚喜民 市园林局副局长
  冯 磊 市质监局副局长
  许广佑 金水区常务副区长
  牛瑞华 二七区常务副区长
  成小波 中原区副区长
  李 峰 管城回族区常务副区长
  万永生 惠济区常务副区长
  吕关谊 郑州新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王建肃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义民 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雪林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永桥 郑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玉光 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副主任
  杜振宇 郑州黄河生态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钢 中国联通郑州分公司副经理
  张 程 郑州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应急办,张江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处长赵永刚、人防办指挥通讯处处长盛洁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副科级以上人员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权属范围内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1.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突发事件民众紧急疏散撤离和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做好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立项审批工作。
  3.市城建委:严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的落实,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市公安局:指导相关单位进行应急避难场所直升机起降场的规划、设计,参与直升机起降场建设;依据国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标准,负责疏散通道及周边相关交通标识、标志的设置;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内部及周边地区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管理方案。
  5.市城管局:负责利用所属公园绿地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以及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内环卫、供(排)水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管理及疏散演练等所需资金保障工作。
  7.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及其疏散通道总体建设规划,并督导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用地规划控制工作。
  8.市民政局: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编制各类救灾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做好应急避难场所所需基本生活和救灾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9.市教育局:负责在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置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指导学校搞好校内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向学生普及应急避难知识,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10.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避难场所所需物资供应点的建设、储备和保障工作。
  11.市卫生局:做好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单位(或场所权属和管理单位)搞好场所内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12.市体育局:负责做好市属公共体育场(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教体局搞好对公共体育场(馆)的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
  13.市人防办:负责落实人防工程与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基地的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基地的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突发事件民众紧急疏散撤离和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
  14.市园林局:负责利用所属公园、绿地、广场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市地震局:会同市政府应急办做好郑州市应急避难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地方标准制定、规划、建设、启用、维护管理和疏散演练工作的技术指导,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16.市质监局: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和标志设定的规范、统一工作。
  17.中国联通郑州分公司和郑州供电公司,分别按照各自职责搞好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内应急通信、供电设施建设,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单位(或场所权属和管理单位)搞好场所内应急通信、供电设施建设和管理。
  18.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合工作。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由权属单位负责立项、经费筹措、场地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平时有备,用时有效。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