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3500/j.dlkcsj.issn1671-9913.2021.04.007
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
及混改政策应用研究
杨建敏1,吕朝阳2,燕小芬3,吴刚4,徐清5
(1.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 650051;
2.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长沙 410019;
3.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南昌 330029;
4.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1102;
5.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成都 611130)
摘要: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是对核心人才和技术资源的中长期激励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能调动技
术、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分析研究国家政策,收集整理相关单位的改革情况,现场调研三个试点企业的经验,整理总结政策的要点和应用经验,为相关单位推进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混改
中图分类号:F27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9913(2021)04-31-05
Research on the Application of Equity and Dividend Incentive and Reform Policy of Mixed Ownership in Scientific and T echnological Enterprises YANG Jian-min1, LYU Chao-yang2, YAN Xiao-fen3, WU Gang4, XU Qing5
(1. PowerChina Kunming Engineering Co., Ltd., Kunming 650051, China;
2. PowerChina Zhongnan Engineering Co., Ltd., Changsha 410019, China;
3. PowerChina Jiangxi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Co., Ltd., Nanchang 330029, China;
4. Jiangsu Power Design Institute Co., Ltd. of CEEC, Nanjing 211102, China;
5. PowerChina Chengdu Engineering Co., Ltd., Chengdu 611130, China)sorting out
Abstract: Equity and dividend incentive i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enterprises are medium and long term incentive and excess profit sharing mechanism for core talents and technical resources, which can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and creativity of technical and management staff, and promote independent innov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By analyzing and studying the national policies, collecting and sorting out the reform situation of relevant units, and investigating the experience of three pilot enterprises on the spot, this paper summarizes key points and application experience of policies,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units to promote the reform. Keyword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enterprises; equity and dividend incentiv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 收稿日期:2021-02-05
第一作者简介:杨建敏(1976-),男,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企业战略管理工作。
0 引言
规划设计工作具有人才密集、技术密集的特点,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的会员单位大多数是股权结构单
一的国有科技型企业,是本轮改革推进的重点范围。
2020年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设立了“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及混改政策应用研究”课题,通过政策文件分析研究,收集整理试点单位情况,并前往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院”)三个试点企业现场调研学习,整理总结了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及混改政策的要点和政策应用经验,供相关单位推进改革借鉴和参考。
1 政策分析
1.1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分析
2016年出台的《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是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政策规定了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的方式、实施条件和管理要求。股权激励是指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的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的行为。分红激励是指以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为标的,采取项目收益分红方式,或者以企业经营收益为标的,采取岗位分红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的行为。
文件对按照企业规模的划分,对股权激励总额进行了规定,大型企业激励总额不超过总股本5%,中型不
超过10%,小型不超过30%,且单个激励对象不超过3%。明确了大、中型企业不得采用期权激励方式。股权出售的价格应不低于资产评估价格,实施股权奖励必须与股权出售相结合,股权奖励的激励额不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净资产增值额的15%。股权奖励对象必须以不低于1:1比例购买企业股权,且获得的股权奖励的评估折算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政策对实施岗位分红激励企业有一定适用门槛,一方面需要符合科技型企业的要求,另一方面近3年累计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值应占初期净资产总额的10%以上,即近3年的业绩不错,对国有资本已有较好的贡献。
政策规定激励总额不高于当年税后利润的15%。激励人数不超过在岗职工总数的30%,激励对象的岗位分红所得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2/3。激励方案有效期不超过3年,应当明确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原则上各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应高于企业实施岗位分红激励近3年平均增长水平。
国资委2016年10月发文明确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价值、实际贡献、承担风险和服务年限等因素,重点激励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核心技术、管理人员。鼓励优先开展岗位分红激励,稳妥实施股权激励,在积累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明确了在起步阶段,同一企业原则应当以一种方式为主。坚持效益导向和增量激励的原则,合理确定总体激励水平。
2018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印发文件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出资的各级未上市科技型子公司纳
入实施范围,对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再设定研发费用和研发人员条件。
1.2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分析
结合近期改革政策情况,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的相关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中央提出的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重要途径。经近年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加快国有企业建设成现代化企业中已发挥重大作用。
2)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原则和目标。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完善制度、保护产权,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宜改则改、稳妥推进。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通过深
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1]。
3)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点方向。2020年10月,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八大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改革“关键点”将持续推进、加速与深化,全国各地由大刀阔斧地进行“混”的阶段,逐渐转到精雕细琢地进行“改”的阶段,国企混改热度效应持续增强。
2 电力规划设计行业应用情况简述2.1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应用
情况
2.1.1 中国电建集团文件要点
2018年12月,中国电建集团有限公司下发通知,拟选取子企业开展分红激励改革试点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形成推荐意见,审定批准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
2019年8月,中国电建集团公布集团公司第一批股权和分红激励科技型企业名单,并印发科技型企业岗位分红激励试行办法,要点主要有:
1)企业利润水平应维持增长,申请岗位分红时企业利润水平原则上达到近5年历史最好水平。实施岗位分红后原则上每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集团要求。
2)各单位对激励对象的选择要聚焦、导向鲜明、从严把控。实施岗位分红激励人数:建筑施工类板块企业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在岗职工总数的15%;勘测设计、平台公司及其他板块企业不超过企业在岗总数的30%。
3)每年提取的激励总额必须同时满足不得高于当年税后利润的15%、控制在本企业当年工资总额的5%以内以及在企业完成集团下达的业绩考核责任书利润总额(净利润)目标后,相比目标值“归属控股股东享有的净利润增量”的一定比例确定,进入成本列支,分红总额最高比例原则不超过该“净利润增量”的80%。
4)激励对象个人年度岗位分工最高和最低激励额度的倍数控制在10倍以内,其中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人均计发岗位分红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参与本企业岗位分红平均额的5倍。
2.1.2 江西院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应用案例
江西院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权明晰、发展战略明确、管理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并有效运转,建立了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员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2018年底,根据中国电建集团的申报通知,江西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对通知内容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并于2019年上半年向中国电建集团报送了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报告。2019年8月,江西院获批成为中国电建集团第一批股权激励试点单位。2020年1月,江西院正式上报企业股权激励方案。2020年3月,中国电建集团审议通过江西院股权激励方案并批准实施。
江西院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计划来源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采用的激励方式为股权奖励与股权出售相结合。股权出售价格按不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价格确定。江西院此次激励计划激励方案综合考虑职工岗位价值、实际贡献、承担风险、服务年限及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重点激励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占当时公司员工总数的28.1%。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江西院制定了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设置相关管理机构对激励期的员工持股工作进行管理,对各方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划分。
2.1.3 成都院岗位分红应用案例
成都院同时满足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的申报条件,经综合比选采用“岗位分红激励”的方案。选取“归母净利润目标超出部分”作为岗位分红激励的计提基数,同时考虑到利润超额目标完成的艰巨性,计提比例设定为80%。激励总额在计提基数乘以计提比例的基础上确
定,并按照税后利润的15%、工资总额的5%条件进行封顶。
分红激励对象的选择,聚焦企业核心骨干员工,以岗位价值贡献为依据,重点关注“负责企业生产经营工
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和核心技术人员”两类人员,确定如下激励岗位范围,参与分红激励的对象人数约占职工总数的15%以内[2-3]。
按照岗位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性以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贡献情况,确定不同岗位激励对象的岗位分红标准,激励对象个人年度岗位分工所得不高于其年度薪酬总额的2/3。最高和最低激励额度的倍数控制在10倍以内,其中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人均计发岗位分红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参与本企业岗位分红平均额的5倍。
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成都院岗位分红方案的考核指标主要选取了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新增发明专利数与职工劳动生产率。
2.2湖南院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
湖南院2017年入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双试点。引进湘投控股、三峡资本、中天科技、华汇集团等四家战略投资者,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重点开展混改工作。
在三项制度改革方面,湖南院在“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人员能进能出”方面动真碰硬,加大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以绩效选人用人,完善调整员工职业发展体系,横向构建企业管理、工程技术、项
目管理、商务四个职业发展通道,纵向设置从学徒到公司领导(国家级大师)13个职级,横向可平移,纵向可调整,打通天花板、撤走铁板凳。以考核分配薪酬,生产经营部门实行以利润为中心的绩效考核机制,收入水平直接和利润挂钩,同步探索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同届同专业进入不同生产经营部门的员工收入差距拉到3倍左右。市场人员收入由市场决定,按合同落地和预期核定利润分配,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职能部门实行以关键绩效指标、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执行力为核心的考核分配体制,工资总额包干,拉开薪酬差距。高级管理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年初签署生产经营责任状并缴付风险抵押金,年末根据考核结果执行抵押金扣押、返还、奖励等措施。
在员工持股方面,通过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激发员工责任感、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综合岗位、个人业绩、荣誉资质等因素,严格制定核心员工筛选标准,做到核心管理岗位和骨干员工全覆盖,370名员工升级为企业“当家人”,约占职工总人数的30%;二是综合评价各类核心员工的财务能力,细分16档岗位持股基数,保证员工出得起、捆得住;三是畅通股权进出通道,岗位变则股份变,每年定期调整,详细制定员工股退出条款,并预留5%的股权作为未来员工的激励;四是岗位、考核、持股数量、分工额度四级联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增加或减少分红。
3 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和岗位分红激励实践的思考和启发
结合江西院、成都院的应用案例,对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政策和实践,有以下思考和启发。
1)股权激励更注重中长期激励,兼有激励和约束的作用,但操作相对复杂;岗位分红兑现与当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激励效益当期可见,操作风险小,运作实施风险可控,更容易实现。
2)准确理解和掌握政策精神,把握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改革机遇,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咨询机构进行辅导。制定合理的改革推进计划,明确资产评估方案以及评估基准日,确定激励对象范围、划分激励标准,在此基础上初步明确员工出资情况。
3)员工持股一般均采取成立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的模式进行管理,要尽可能多地在更大范围内选择有相应税收支持政策的地区落户。
4)由于激励体有限,一方面激励对象选择不当容易引发矛盾,冲击改革大局;另一方面若激励范围过大则激励额度与被激励体总
收入占比较小,激励效用有限。需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宣贯解释,说明持股风险,做好思想工作,保障员工队伍正确理解持股改革,为获得职代会通过、激励方案顺利实施打下基础。
5)设置通畅可行的员工进入退出机制,明确持股员工在存续期内的权益处置办法,提前将员工持股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考虑在内。
6)尽早做好税务筹划工作,江西院采用股权奖励与股权出售相结合的激励方式,税务筹划将对员工未来的收益产生重要影响。
4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的思考和启发结合湖南院、中南院等的应用案例,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和实践,有以下思考和启发。
1)混改标的资产规模亟需明确的政策指导。改革试点企业规模、类别、效益等差别很大,标的资产规模较大企业,若效益不佳,对战投吸引力显著降低,有效落地混改工作相对较难。对此,亟需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不同类型企业资产处置方式,科学合理明确混改标的资产对象,助推混改措施实施,加快盘活整体资产,提升企业发展效率。
2)混改整体实施方案需要合理的内部论证。混改企业同类型企业都存在不同的自身问题和发展诉求,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五花八门,混改工作实施方案不能照搬套用,也不能全权外委论证。需要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人员组建混改实施方案工作组,共同参与、共同研讨,全面梳理企业现状、诉求及战略目标,全方位论证战投选择方向、类型、规模等因素,合理配置股权比例,保障混改效应的基础条件。
3)员工持股计划是混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相关调研及统计分析,战略投资者对无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混改工作,不同程度表达出意愿不强的态度。员工持股计划是一项中长期激励措施,也是企业激
励骨干员工、激发发展动力、促进企业股权多元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对战略投资者而言,可很好表达企业股权多元化和混改的意愿,增加一个密切影响企业发展的股东,可有效实现企业内部股权多元化,加大股权制衡效应。
4)混改后期企业管理机制完善工作非常重要。一方面体现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的科学设置,强化企业战略发展决策、执行及监督考核等管理,确保企业发展方向、路径及效益的正确性、先进性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体现在“三项制度”等方面,促进能上能下、能多能少、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将全面提升企业市场化运营水平,激发员工积极性,突出骨干人才实际效应,提升企业发展效率,保障企业混改效应可持续高质量发挥。
5 结语
企业改革是一项变革性、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的战略任务,涉及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股权管理、体制机制、人力资源等方方面面。有必要设立跨部门的改革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内容、职能权限等,主动研究和熟悉政策,深入挖掘内部资源改革效能,全面协调和主导改革工作,保障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今后三年科技型企业改革工作将进一步提速,科技型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约束、激发科技创新动能等方面将有创新突破。
参加本课题调研的还有:王冲(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邓凌君(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韩
晓辉(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张瑛(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孙卫峰(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周丽莎,肖雪,王国义,等.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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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靖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