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教学法流派
外语教学法主要流派
[内容提要]教学法在外语教育学理论总模式中属实践层次。但实践层次中也包含理论。各教学法流派都有⾃⼰的教学观点、教学模式和教学技巧。本章简略地介绍了六个影响较⼤的外语教学法流派产⽣的时代背景、⼼理学和语⾔学等⽅⾯的理论基础、主要特点、教学过程,并简述其主要优缺点。
西⽅的外语教学可以上溯到2500年以前,但作为⼀种科学的⽅法体系加以研究并逐步形成各种教学法流派,却是近百年来的事。⼀百多年来,外语教学得到了很⼤的发展,产⽣了⼏⼗种流派。在发展进程中,各教学法流派在相互剧烈的论争中不断继承、发展⾃家的优点,同时也不断吸收别派的长处,不断完善⾃⾝。各派相互促进,长期共存。
第⼀节语法翻译法
语法翻译法(The 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是以语法作为教学基础,运⽤翻译的⼿段来教授外语书⾯语的⼀种⽅法,其⽬的是培养学⽣阅读外国⽂学作品的能⼒,进⾏⼈⽂主义教育以及发展智⼒。
⼀.时代背景
在外语教学中运⽤翻译的⼿段进⾏教学已有很长的历史。1880年以前,欧洲⼤陆的外语教学以教授古典语⾔(古希腊语和拉丁语)为主,这是⽂艺复兴时期以来⼈⽂主义教育的⼀个重要内容。古典语⾔是⼀种“死”的语⾔,学习古典语⾔的⽬的,主要是为了阅读古典⽂献,⽽不是将其作为交际的⼯具。长期的教学实践证明,语法翻译法适应这种教学的需要,因此,⼀直被当年的语⽂教育界⼴泛采⽤,并且代代相传。
18世纪,现代语⾔教学,如法语教学和英语教学,都沿⽤了拉丁语等的教授⽅法,其教材编写也⼤体继承了拉丁语教学法的特点。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中期,这种以拉丁语教学法为基础的现代语⾔教学法——语法翻译法便基本建⽴起来,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欧洲外语教学的主要⽅法。
⼆.理论基础
由于语⾔和思维是同⼀的,并且任何⼀种语⾔都是受⼀切语⾔所共有的规律制约的,因此,各种语⾔的词汇所表达的概念和语法也都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发⾳和书⾯形式不同⽽已。根据这种观点,翻译,特别是逐词翻译就成了外语教学法的基础。另外,18世纪在德国形成的官能⼼理学认为,各种官能(如记忆⼒、理解⼒等)可以相互分离,单独地加以训练和培养。它认为记忆⽆意义的复杂的语⾔形式,能发展记忆能⼒,繁杂的语法训练可“磨炼智慧”。因此,死记、硬背语法规则就成了语法翻译法教学的基本做法。概括起来,语法翻译法有两个基础,⼀是以教学语法为纲,⼀是以翻译为主要教学⼿段。
三.主要特点
语法翻译法有以下⼏个特点:
1.重视语法教学
语法翻译法把语法教学当作中⼼任务。它的教材对语法有详细、系统的描写,并且按照语法体系的内在结构循序渐进地编排。在开始阶段,课本先是呈现孤⽴的语法规则、例词和例句,然后是摘⾃名著的⽚断和篇章。语法教学采⽤演绎法,先讲语法规则,后举例说明,最后在练习中运⽤、巩固所学规则。语法教学⼜被当作智⼒训练的重要⼿段。
2.充分利⽤本族语,以翻译为学习的主要活动形式
教师在课堂上使⽤本族语进⾏教学。课堂上的主要活动是语法规则的系统讲解和课⽂句⼦的翻译。学⽣的学习活动除背记、阅读外,主要是通过母语和外语之间的互译来使⽤、巩固所学的规则和词汇,应⽤语法规则做翻译练习等。
3.重视读写,忽视听说
语法翻译法把读、写和听、说分离开来,强调阅读和写作两个⽅⾯能⼒的培养。这种做法使学⽣有可能在不具备起码的听、说能⼒的条件下独⽴地发展阅读和翻译能⼒。
语法翻译法⾃产⽣之⽇起,在实践中也在不断改进。例如,从早期的完全不进⾏听、说训练向兼顾听、说训练发展;从完全使⽤母语组织教学向适当使⽤外语课堂⽤语转化等。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它的基本特点。
四.教学过程
1.译述课⽂⼤意
⾸先,教师⽤本族语把⽂章的作者和写作背景作⼀简单叙述,接着教师对⽂章⼤意进⾏译述,以使学⽣对⽂章的整体有⼀个初步理解。
2.讲解语⾔材料,对课⽂进⾏语⾔分析并进⾏逐词、逐句的翻译
⼀般说来,在翻译之前,教师带读单词使学⽣知道单词的发⾳和意义。在逐句翻译的时候,教师先朗读句⼦,然后⽤母语解释词义、短语的意义和句⼦的意义。遇到语法⽅⾯(包括词法和句法及惯⽤法)的
问题,教师会较详细地解释语法现象、规则和⽤法,并举例加以说明。语法讲解和逐句翻译是语法翻译法课堂教学的主要活动。
3.切合原意的翻译
通过对全篇课⽂进⾏语⾔分析和逐句翻译之后,学⽣对课⽂内容有了更加深⼊的了解。为了使学⽣能够把课⽂的内容⽤⽐较规范的母语表达出来,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还要进⾏切合原译的翻译,以培养学⽣的翻译技巧。
五.主要优缺点
翻译法的优点是:
1.充分利⽤母语,把翻译作为掌握外语的⼿段。
2.重视培养阅读能⼒,强调学习原⽂,⼤量阅读。
3.重视学⽣的理解能⼒,系统讲授语法知识,强调背诵规则和例句来掌握外语。
4.教师使⽤⽅便,对教师的⽔平和教学条件要求较低。
翻译法是历史的产物,它有诸多合理性。但今天看来,它也有许多局限性,其缺点
是:
1.过分强调翻译的作⽤,忽视⾮翻译性训练⼿段的运⽤;不理解两种语⾔之间很难有等价的翻译。
2.过分重视语法知识传授,忽视语⾔运⽤能⼒的培养。
3.忽视听说能⼒的培养,重⽂轻语。
4.强调死记硬背,教学⽅式单⼀,不易引起学⽣的兴趣。
第⼆节直接法
直接法(The Direct Method)是经过改⾰法(The Reformed Method)、⾃然法(The Natural Method)、⼼理法(The Psychological Method)等⽽发展起来的外语教学法流派。它主张把⽬的语和它所表达的事物直接联系起来,越过学⽣的母语,直接学习,直接理解,直接运⽤。由于它⾸先引⽤相关学科的理论作为⾃⼰的理论基础,故被看作科学的外语教学法。直接法有⼀些变体,如贝⼒⼦教学法、循序直接法(Graded Direct Method)、⼝语法(The Oral Method)。
⼀.时代背景
19世纪中叶,西欧资本主义进⼊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国际市场的扩⼤和交通⼯具的改进使各国在政治、经济、资本、科技、⽂化、⽣活等⽅⾯来往⽇益增多,使⽤外语⼝语作为主要交流⼿段的领域越来越多。⽤传统的语法翻译法培养出来的外语⼈材尽管对书⾯语的理解和运⽤游刃有余,但却不能满⾜新时期社会对外语⼝语⼈材的需求。因此,⼈们迫切需要寻⼀种新的外语教学途径,使外语教学更有成效。于是,教学界、⼼理学界、语⾔学界的⼈⼠共同参与了外语教学改⾰。于是,直接法这⼀以语法翻译法为对⽴⾯的外语教学法便应运⽽⽣。
⼆.理论基础
直接法产⽣于19世纪西欧学术界异常活跃的时期。当时许多语⾔学家和学者将兴趣转向了对语⾔与教学相关的研究。当时哲学、语⾔学、⼼理学和教育学理论的发展,为创⽴直接法提供了理论依据。新语法学派保罗(H. Paul)于1880年发表了《语⾔历史诸原则》,提出了“类⽐”在语⾔中的重要作⽤,为直接法的模仿操练提供了语⾔学理论依据。1886年国际语⾳协会成⽴,1888年国际⾳标问世,使语⾳的描写分析科学化,为教授⼝语提供了⼯具。德国实验⼼理学家的奠基⼈冯特(W. Wundt)认为,语⾔⾏为的⼼理活动中起主要作⽤的不是思维⽽是感觉,为直接法采⽤“以⼝语为基础”、“以模仿为主”⽽⽆须理论先⾏的观点提供了理论依据。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J. Comenius)提出直观性、由具体到抽象、由近及远、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由事实到结论、由易到难等教学原则,为直接采⽤幼⼉学语式的直接学会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主要特点
直接法的三条基本原则是:(1)⼝语为本,直接领会,按听说读写次序教学;(2)以连贯课⽂为中⼼,进⾏句单位教学;(3)形成语⾔习惯,⽤归纳法教语法。根据此三条原则,直接法的主要特点是:
1.完全⽤外语进⾏教学,外语和客观世界建⽴直接联系
按照幼⼉掌握母语的过程,教师使⽤外语进⾏教学,并⼴泛使⽤实物、图画、动作、⼿势、表情等直观⼿段解释词义和句⼦,以培养学⽣掌握外语和客观事物建⽴直接联系的外语思维能⼒。有必要指出,排除本族语的要求在1898年的新语⾔学会上已被放宽,允许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使⽤本族语:(1)讲解抽象词义;(2)讲解复杂语法;(3)讲解发⾳部位。其后,H.帕默对“直接”与“⾮直接”进⾏了综合,把直接法的基础建⽴在语⾔学、⼼理学和教育学之上。
2.强调模仿,养成习惯
直接法认为,外语教学应以模仿多练为主,通过直觉模仿、机械操练和记忆背诵掌握外语,并养成习惯。
2.以归纳法教语法
初级阶段以归纳法教语法。让学⽣从接触到的感性语⾔材料中归纳语⾔规则。系统的语法教学应放在⾼级阶段进⾏。
4.在⼝语基础上进⾏读写教学
直接法主张,外语教学应从语⾳练习开始,对语⾳的掌握是学好外语的关键;⼝语训练是外语教学的⽬标,也是外语教学的主要⽅法。直接法的教材以⽂学作品为主,上课时由教师将它⼝语化后教给学⽣。朗读、⼝头问答、⼝头复述等⼝语活动是主要教学活动形式。在⼝头掌握语⾔材料之后,才进⾏阅读和书写的训练。
四.教学过程
1.听说⼊⼿,整句吞整句吐
教师⼀开始先进⾏听和说的⼝语训练,然后才进⾏读写训练,可以安排⼀个不见⽂字的听说阶段。
2.朗读和阅读训练
在⼝语训练的基础上,学⽣掌握了所学语⾔材料,然后进⾏朗读和阅读训练,讲解课⽂。
3.讲解语法规则
在掌握语⾔材料的基础上,⽤归纳法讲解语法规则,以指导语⾔实践和检验⾔语的正确性。
4.听、说、读、写全⾯训练
进⾏听、说、读、写的全⾯训练,以达到脱⼝⽽出的流利程度。
五.主要优缺点
直接法的优点是:
1.重视语⾳、语调和⼝语教学,有效地培养学⽣的听说能⼒。
2.充分利⽤直观教具,使形象与语义直接建⽴联系,有利于激发学⽣的学习兴趣,培养⽤外语直接思维、记忆、表达的习惯。
3.以句⼦为单位教学,能加强学习外语的意义性,学⽣可以减少孤⽴进⾏语⾳、语法、词汇练习的⽆意义和机械性操练。
4.注重实践练习,有利于形成不经思索脱⼝⽽出的⾃动化习惯。
它的缺点是:
1.照搬幼⼉学语的⽅法,忽视青少年或成年⼈学习外语的特点,给教学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如完全排斥本族语有时难于弄清抽象概念的意思。
2.由于要求直接学会,避免母语为中介,对教师的⽬的语⽔平要求⾼,对教学条件尤其是学习时间的投⼊要求也⼤,故很难⼤⾯积运⽤。
3.由于没有明晰的语法解释,学⽣缺少⽬的语的必要知识。结果,学⽣会说出⼀些有许多语法错误的话。没有⽬的语规则的指导,他们很难避免和改正错误。
第三节听说法
听说法(The Audio-Lingual Approach))是以句型为纲,以句型操练为中⼼,着重培养听说能⼒的外语教学法体系。此派产⽣于美国,主要代表⼈物有布龙菲尔德(L. Bloomfield)、弗⾥斯(C. C. Fries)、拉多(R. Lado)和特⽡德尔(W. F. Twaddell)等。
⼀.时代背景
第⼆次世界⼤战前,美国的外语教学⼗分薄弱。普通学校的外语教学主要以培养阅读能⼒为主,教法以语法翻译法和阅读法最为普遍。整个国家的外语⽔平,特别是⼝语⽔平低。
珍珠港事件发⽣后,美国全⾯参战。在把⼤批军事⼈员派往国外前,需要对他们进⾏最基本的外语训练,主要是⼝语训练。1942年,美国政府委托⼏所⼤学制定了⼀项军事⼈员外语训练计划,采⽤短期强化集中教学,每期时间三个⽉⾄⼀年,每周六天,每天五个学时,8 10⼈编为⼀班,由所教外语的本族语使⽤者和受过良好语⾔学训练的⾼级教师共同执教。这个“军队特别训练计划”为数以万计的学员提供了⼆⼗多种语⾔的训练,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次⼤战后,这种⽅法尝试在中学和⼤学推⼴使⽤,并在20世纪50、60年代风⾏美国,在国外也有很⼤影响。20世纪60年代末,听说法开始受到批评,逐渐失去其影响。
⼆.理论基础
听说法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美国结构主义语⾔学(或称描写语⾔学)和⾏为主义⼼理学。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语⾔学家对外语教学理论做了⼤量的研究⼯作,发表了许多重要著作,为听说法的产⽣奠定了语⾔学理论基础。结构主义语⾔学有两个重要的特点:⼀是强调⼝语的第⼀性;⼆是把语⾔看作是⼀个由各种⼩的语⾔单位根据语法规则组合起来的结构系统。根据⼝语第⼀性的原则,外语教学应该
重视学⽣语⾔表达能⼒的培养,⽽且应该先教听说,后教读写。根据语⾔是⼀套结构系统的原则,要掌握⼀种语⾔,就要掌握体现其结构的各种句型,特别是常⽤句型。
⾏为主义⼼理学的创始⼈华⽣(J. B. Watson)⽤客观的观察法去研究⼈和动物的⼼理。他根据观察、分析⼈和动物的⼼理的结果,认为⼈和动物⼼理活动的⼀个共同规律就是“刺激——反应(S——R;Stimulus-Response)”。斯⾦纳(B. F. Skinner)继承和发展了华⽣的⾏为主义⼼理学,被称之为新⾏为主义。他在1957年发表了《⾔语⾏为》(Verbal Behavior)⼀书,提出了⾏为主义关于⾔语⾏为系统的看法。他认为⼈们
的语⾔、⾔语的每⼀部分都是由于某种刺激的存在⽽产⽣的。他还认为,⼈的⾔语⾏为像⼤多数其他⾏为⼀样,是⼀种操作性⾏为,它通过各种强化⼿段⽽获得。他把语⾔学习归结为“刺激——反应——强化”的⾏为主义⾔语⾏为学习模式。在教学中只要采⽤积极强化⼿段就可以使某种⾏为形成⾃动化的习惯。这样,它就成了听说法的理论基础。
三.主要特点
1.重视听说、兼顾读写
语⾔,⾸先是有声的,书⾯语只是记录语⾔声⾳的符号。所以⼝语是第⼀性的,⽂字第⼆性的。听说练
好了,有利于读写能⼒的培养。因此,学习外语⾸先要掌握听说,以听说为主,读写为辅。在学习语⾔的初级阶段尤应如此。语⾔材料⾸先经过⽿听、⼝说,然后再进⾏读写。严格地按照听说读写次序教学,没听的不说,没说的不读,没读的不写。
2.强调变换操练,养成语⾔习惯
听说法强调,语⾔学习要靠⼤量的、反复的操练,通过模仿、记忆、重复、交谈等实践练习,达到⾃动化掌握语⾔材料。听说法还主张从⼀开始就要求学⽣确切地理解,准确地模仿,正确地表达,尽量避免错误,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以免错误形成习惯。
3.以句型为中⼼
句型是从⽆数句⼦中归纳出来的⼀定数量的句⼦模式。句型是表情达意的基本单位,也是外语教学的中⼼。外语教学中教材的安排、知识的讲授和技能的操练等,都要通过句型教学进⾏,同时,还要通过句型操练发展综合运⽤语⾔的能⼒。
4.进⾏语内和语外对⽐,教学重点、难点
经过母语和外语结构的对⽐分析,出两种语⾔结构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从⽽确定教学的难点和重点,有的放⽮地、有针对性地编写教材,加强语⾔知识难点和重点的训练,有效地进⾏外语教学。
此外,听说法还主张尽量限制使⽤母语,不⽤翻译⼿段。外语教学应充分利⽤直观⼿段和现代化教学⼿段。
四.教学过程
听说法的教学过程⼀般分为五个步骤:
1.认识(recognition)
教师⼝说句型,同时借助实物、模型、图⽚、动作、⼿势、上下⽂、情景等直观⼿段释义,学⽣听⾳会意。
2.模仿(imitation)
当学⽣理解了新的语⾔材料之后,教师反复⽰范,学⽣跟着反复模仿,发现错误,教师及时纠正,以达到正确模仿。
3.重复(repetition)
为使学⽣准确地记住所学语⾔材料,学⽣要在模仿的基础上不断地重复,反复操练,
直到能巩固、记住为⽌。
4.变换(variation)
在学⽣记住所学语⾔材料的基础上进⾏句型替换、转换和扩展的练习,以便培养学⽣初步运⽤语⾔的能⼒。
5.选择(selection)
选择就是让学⽣从已学过的语⾔中选择某些词汇、成语和句型,⽤于实际⽣活环境,以培养学⽣灵活运⽤所学的语⾔材料表达⾃⼰思想的能⼒。故选择的实质是迁移。
五.主要优缺点
听说法的优点是:
1.强调外语教学的实践性,重视听说能⼒的培养。
2.句型操练体系的运⽤既避免了语法翻译法繁琐的语法分析、抽象推理,⼜不像直接法那样对教师的外语⽔平和组织教学能⼒有很⾼的要求。
3.在对⽐分析母语和外语的基础上出难点,有针对性地加以讲解,有利于学习。
method英语4.⼊门阶段强调听说领先,加强⼝语训练,在⼝语基础上发展读写能⼒。
听说法的缺点是:
1.过分强调机械的句型操练,脱离语⾔内容和社会场景,不利于培养学⽣运⽤语⾔形式恰当进⾏交际的能⼒。
2.强调结构,忽视内容,脱离语⾔的社会性。
3.过分强调听说能⼒的培养,忽视读写能⼒的培养。
第四节认知法
认知法(The Cognitive Approach)⼜称认知——符号法(The Cognitive-Code Approach),是由美国卡鲁尔(J. B. Carroll)⾸先提出的。它是⼀种要求在外语教学中发挥学⽣的智⼒,重视语⾔规则的认知作⽤,主张全⾯培养听说读写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