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公寓居住建筑设计
第一节概念及类型
1.概念:与公共宿舍一样,都是为非家庭型住户提供居所的集体性居住建筑类型。
2.类型:
按入住对象分类:老年公寓;学生公寓;员工公寓;商务公寓
按管理模式分类:自助管理公寓;委托管理公寓;旅馆式管理公寓。
按建筑高度分类:低层公寓;多层公寓;中高层和高层公寓。
第二节公寓居住单元设计
一、居住单元内组成空间设计
(一)居室设计:
1.居室使用面积和空间尺度应根据居住对象、居住人数和生活要求采用适宜的标准。现行国家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2005)把居室人均使用面积标准分为四类,见下表:
博士研究生、教师和企业科技人员按1类居住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Ⅱ类标准
本科生按Ⅲ类标准
中等院校学生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按Ⅳ类标准
2.居室空间主要应包括睡眠休息和起居活动两部分,睡眠休息与起居活动也可同处一个通敞空间,或仅作适当区划,或可适当分隔。
3.居室内床位布置应满足方便室内活动和互不干扰的最小空间尺寸:
1)两个单人床长边间距应不小于0.6m;
2)两床床头间距应不小于0.10m;
3)两排床之间或床头与墙面之间的走道宽度应不小于1.2m。
4.居室内除应设有足够的桌椅家具外,还应配置便于贮存衣物的贮藏空间。
每人净贮藏空间不宜小于0.5平米。贮存柜净深不应小于0.55m,高度应不小于0.45m,书架净深应不小于
0.25m,每格净高应不小于0.35m。
5.居室采用单层床时,层高应不小于2.80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应不小于3.6m。
(二)起居厅(室)设计:
根据建筑标准和使用者特点可采取:单居室独用起居厅(室)和多居室共用起居厅(室)(三)卫生间设计:
1.单居室独用卫生间
布置形式:设于居室入口走廊一侧;设于居室外墙一侧形成凹阳台;设于两居室之间集中配置。
可供1-4人使用,只设便器和盥洗盆时,其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平米,同时设有淋浴设备或设两个便器时,其使用面积不小于3.5平米。
2.居室组共用卫生间
位置应适中,与最远居室距离不应大于25m,设备数量应据使用者人数而定。
(四)厨房设计
是否设置厨房应据实际生活方式和服务环境而定。3平米小厨房设计图
单居室配套的独有厨房可按炊事活动的使用人数和频率决定厨房空间的规模和设备。
居室组共用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米。
保证良好采光和通风条件,并安装排油烟设施。
厨房平面位置宜邻接起居空间,以便起居空间兼作餐厅(室)或聚会活动等多功能使用。
二、平面组合类型及特点
(一)通廊式公寓
1.长廊式:大于5间居室
长内廊式公寓:最常使用的传统型公寓形式。
优点:平面紧凑、走廊利用率高、进深大而利于节地,用于北方采暖区则利于节能。
缺点:楼内使用干扰大,内廊采光通风不良;北向居室缺少日照,冬季温度偏低,通风差。
1
长外廊式公寓:
优点:沿走廊单边布置,干扰大为降低,可采用南廊或北廊,南廊通风好,封闭式北廊可提高楼内冬季保温性能。
缺点:建筑平面欠紧凑,楼内行走路线长,建筑体型系数大,不利于节约能耗,也不利于节地,建筑造价相应提高。
内外廊混合:二者优缺点互补
2.短廊式:小于等于5间居室
改善了长廊式公寓走廊采光通风差,盥洗室使用人数过分集中,相互干扰大的缺点。但不如长廊式节地。
(三)单元式公寓
优点:大幅改善居住卫生条件;利于保护居室环境的安静,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休息环境,满足个人私密性活动的要求;平面拼接灵活自由,平面尺度较小,较适用于地形复杂或用地平面形状不规则的建设基地。
缺点:室内卫生设备;配置数量相对增加,造价明显提高。
三、交通空间和安全疏散设计
1.门厅:
位置适中、便于联系。邻接门厅应设有管理室,负责楼内治安管理和公用服务设施管理。主楼梯和电梯厅也应布置在主要门厅显著的部位。
2.走廊及过厅:
采用内廊时,应注意改善其空间环境,宜在走廊端部或拐角处设置可直接采光通风的外窗,或在长走廊中设置凹天井并开设外窗。
走廊净宽不宜小于1.8m,并应按安全疏散要求核算其通行宽度:走廊总宽度应按楼层居住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在走廊拐角或分叉处宜设置过厅以形成缓冲空间,确保紧急疏散的安全。
3.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
1)疏散楼梯间位置:主楼梯一般与门厅相邻或结合布置,次要楼梯可置于楼栋两端,拐角或中部连接体内,以尽量减少对邻近居室的干扰。
2)防火规范对楼梯间要求:
A.公寓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但九层及九层以下且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每层居住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公寓可设一个楼梯间。
B.七层至十一层的通廊式公寓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通廊式公寓应设防烟楼梯间;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公寓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
C.楼梯安全构造要求:
楼梯间门、楼梯段宽度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少于1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休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段宽度;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
楼梯水平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小学生公寓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楼梯扶手及楼梯井应
采取防坠落措施。
D.关于电梯设置:七层及七层以上公寓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21m时应设置电梯。电梯位置宜与楼梯间和出入口门厅相结合。
E.由于公寓内人员密集、出入口人流集中,其安全出口及门的设置,应按照集中疏散的公共场所要求设计。
安全出口净宽不应小于1.4m。
四、公共活动与生活辅助空间设计
常设的辅助用房
1.管理室:在公寓楼主门厅内设置管理室,用以保障楼内安全和公共环境卫生,同时还可监管来客登记,邮件收发及兼作日用小商品代售服务。其面积应据服务内容酌定,并应考虑安置管理人员值班使用的床位。
2.会客接待室:为方便楼内安全管理,大多公寓不允许来客直接进入居室,故应集中设置
会客空间,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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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较大的公寓可单独设置会客接待室。
3.公共活动室:可用于居住者观看电视、阅览、棋盘和聚会交往等休闲活动的空间场所。公共活动室可在楼内集中设置或分区分层设置,其最小面积不宜小于2-3间居室的大小,并不应小于30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