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行病学特征
感染源和传播途径进一步完善,增加了“潜伏期内有传染性,发病后5天内具有较强传染性”,“接触病毒污染物品也可引起感染”
31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病理变化
对肺、脾、肺门淋巴结和骨髓、心脏和血管、肝胆、肾、脑组织、食道、胃和肠黏膜、睾丸等器官和组织进行了大体解剖和显微观察,并分别作了描述。组织中新的冠状病毒测试结果。
三。临床特征
(1) 临床表现。
增加了“极少数儿童可能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C)”,并介绍了MIS-C的临床表现。
(2) 实验室检查。
增加了“新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发病1周内阳性率低”以及可能导致假阳性的情况,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过抗体检测进行诊断。
四、诊断标准
将新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阳性作为疑似病例诊断的依据之一。
五、临床分型
对成人和儿童重症病例的诊断标准作了适当修订。
六个。增加“重/重、高危人”认定标准
七点。调整成人和儿童的“重危预警指标”
8鉴别诊断
增加“儿童皮疹或粘膜损伤应与川崎病鉴别”。
第九次发现和报告
增加了“对于确诊病例,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上直接报告”
十,
(1) 抗病毒。
对所试用的抗病毒药物作了简要总结。通过临床观察研究,一些药物已被证明具有一定的效果,但在严格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还没有发现抗病毒药物有效。建议在病程早期使用具有潜在抗病毒作用的药物,并应用于病情严重的高危因素和有重病倾向的患者。
不建议单独使用洛比那韦/利托那韦和利巴韦林,不建议羟氯喹或联合使用阿奇霉素。
α-干扰素、利巴韦林(建议与干扰素或洛比那韦/利托那韦联合使用)、磷酸氯喹、阿比多可继续试用,其疗效和不良反应可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禁忌症和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和其他问题。不建议同时使用3种以上的抗病毒药物。
(2) 增加了糖皮质激素的适应症(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进展迅速、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的患者)、剂量和疗程。
(3) 重症和危重病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