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办理委托书三篇
篇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办理委托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证件号码:********
现委托*****同志办理我单位*****有限公司: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业务包括材料提交证件领取等对受委托人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署的有关文件单位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
20XX年11月17日
篇二:委托书
**市****局:
我司委托员工3 证书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前来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办证/延期/变更/注销业务,外籍人员姓员:XXXXXX,护照号码:XXXXXX,请贵局予以办理。
XXXXXXXX(盖章)
  年   月   日
篇三:授权委托书
我单位授权         (性别:□男□女,身份证号:             ,:           )为我单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事宜。特此证明。单位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签字:
     
篇四:如何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一、许可事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二、实施机关:XX省人事厅(XX省外国专家局)
三、受委托实施机关:XX市人事局(XX市外国专家局)
四、申请条件: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未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人不得以外国专家身份被聘用。申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三)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四)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五)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本条第(二)、(三)款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语言教师资格证书),第(三)款中“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需要有聘请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申请材料: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二)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三)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五)聘用协议或合同:
属第四条“申请条件”第(一)款的外国专家,需提交有关项目协议和项目批件复印件;
属第四条第(二)款的外国专家,需提交聘请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该证书编号以及与聘请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
属第四条第(三)款的外国专家,需提交企业任命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属第四条第(四)款的外国专家,需提交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外国代表任命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属第四条第(五)款的外国专家,需提交聘用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XX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聘请外国专家,直接向XX省人事厅(XX省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其他在穗单位聘请外国专家向XX市人事局(XX市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XX市人事局(XX市外国专家局)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其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日内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