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发[2005]36
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局机关服务大厅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司法局机关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北京市司法局机关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局机关服务大厅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大厅的功能
大厅是局对外服务的窗口,主要有以下功能:
(一)是受理和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场所;
(二)是受理投诉申诉、接待投诉申诉人员的场所;
(三)是受理信访举报、接待信访举报人员的场所;
(四)是接待咨询人员的场所;
()是办理经局长办公会同意需在大厅办理的事项的场所。
根据我局实际,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和市律师协会在大厅设常驻窗口。相关处室(单位)根据需求设窗口但不设常驻人员,根据大厅总服务台的通知到窗口接待。
大厅工作时间为900—1130 (周一至周五) 1300—1630(周一至周四) 1300—1600(周五) 
二、相关处室(单位)的职责
(一)各处室(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处室(单位)大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本处室(单位)在大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处室(单位)领导应参加大厅的接待工作。
(二)局办公室负责大厅日常管理。大厅设置总服务台,由办公室派驻专人,负责大厅日常工作和设备的管理,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局办公室负责大厅电子触摸屏和滚动式办事指南大屏幕的内容设置及更新,负责提供自由索取资料。以上所需内容由各处室(单位)提供,办公室汇总,法制处审核把关。
(四)局监察处负责对大厅工作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向局长办公会通报一次情况;受理并协调处理全程办事代理制的投诉事项。
(五)局行政处负责大厅内的安全保卫、卫生消防等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维护大厅秩序的工作,协助做好对无理取闹人员、缠访闹访人员的处理。
三、大厅工作程序
(一) 总服务台接待
凡来大厅办事的人员均先由总服务台负责接待。对不属我局受理的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对属于我局受理的事项,总服务台工作人员能够处理和解决的,应当依法处理和解决,并做
好登记;总服务台处理和解决不了的,根据业务范围通知相关处室(单位)接待。非常驻处室(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于5分钟内到大厅指定窗口接待。
(二) 相关处室(单位)根据职责和要求办理事项
1、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全程办事代理制的相关要求、《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北京市司法局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等关于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关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落实。
2、接待投诉申诉和信访举报人员
必须由2名受理人共同接待当事人,并做好笔录,必要时要进行录音或录相。当事人提供的文字材料和相关证据,要履行登记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受理人要将投诉申诉或信访举报事项及时报告本处室(单位)领导,处室(单位)领导应及时指定具体承办人,受理人和承办人要办好交接手续。承办人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认真依法办理,办理结束并经相关领导同意后,由受理人将承办的结果以信函、面谈等不同方式告知当事人。
3、接待咨询人员
相关处室(单位)负责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并做好登记。
(三)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办公室每个月对大厅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将情况向局长办公会汇报或通报全局。相关处室(单位)应按照要求配合做好工作。
四、相关要求
1、设置服务大厅是我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落实依法行政、便民为民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单位)和全局人员要充分认识大厅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大厅的各项工作。
2、各处室(单位)派到大厅的工作人员,应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热心为民服务的优秀人员。大厅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
3、各处室(单位)和全局人员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共同维护大厅的工作秩序,保证大厅的正常运转,真正达到机关工作文明、优质、高效、廉洁的目的。
附:《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
 
附件:
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
一、要严格遵守公务员行为准则,坚持立党办公、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高效服务、便民利民,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期间要着制服(无制服着正装)并佩带胸卡,做到仪表整洁,端庄大方,举止文明。
三、服从办公室的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严格执行工作无缺位制度。
四、工作期间禁止吸烟、吃东西、聊天、玩游戏、看娱乐性书刊、打私人电话等。
五、认真履行全程办事代理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态度和蔼,热情接待,禁止冷落、推诿、刁难当事人。
六、严格遵守廉洁要求,工作中不得接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和吃请,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当事人索要礼品、礼金和让当事人为自己或亲朋好友办事。
七、严禁利用工作职权私自向当事人设立办事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虚心接受当事人的批评或建议。对当事人投诉和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不得打击和报复投诉人。
主题词司法行政 服务大厅 管理办法 通知                                       
  360游戏大厅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53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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