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的由来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3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315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