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利·3D”山东省承销细则
出处:  作者:  【阅读次】日期: 2008-01-11 11:28:13
“中国福利·3D”山东省承销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福利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福利·3D”游戏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数字型电脑福利由中国福利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彩中心”)统一发行。经中彩中心授权,山东省福利发行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中国福利·3D”电脑福利(以下简称“3D”)。
第三条“3D”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3D”实行自愿购买,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细则。
第五条未成年人不得购买或兑取奖金。
第二章发行
第六条
“3D”的发行权属中彩中心,主要包括:中国福利名称及标识的专有权,各地发行额度的分配和调控权,投注单和专用纸的监制权等。
第七条山东省福利发行中心按中福彩中心“统一玩法规则、统一硬件标准、统一运行软件、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实时监控”的原则,承销“3D”并接受中彩中心的监控。
第八条山东省福利发行中心在承销区域内设置投注站,并核发销售许可证。
第三章投注
第九条“3D”是在000至999共1000个的数字中选择1个3位数为投注号码的,每注金额2元。
第十条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公历年度编排。
第十一条
投注者可在山东省“齐鲁风采”电脑福利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对奖凭证,经核
对无误后,交投注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3D”。投注者也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等进行“3D”投注,投注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自选号码投注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机选号码投注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十三条多倍投注是指当期一注号码重复投注,一注号码可以选择重复投注的最大倍数为50。
第十四条
“3D”每期每个号码的投注注数,根据国家规定的奖金分配比例和市场销售情况限量发行,由山东省福利发行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限额。
第十五条
“3D”的投注方式分为单选投注、组选投注和包选投注。单选投注是将3位数以唯一的排列方式进行单注投注。组选投注是将投注号码的所有排列方式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的单注投注。组选投注分为“组选3”和“组选6”。“组选3”是指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有两个数字相同,投注号码有3种不同的排列方式;“组选6”是指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各不相同,投注号码有6种不同的排列方式;包选投注是将一个3位数同时进行单选和组选投注,其奖金也分别是对应单选和组选奖金的一半。包选投注分为“包选3”和“
包选6”。“包选3”是指一注包选号码的3个数字有两个数字相同,投注号码有3种不同的排列方式;“包选6”是指一注包选号码的3个数字各不相同,投注号码有6种不同的投注方式。
第四章设奖
第十六条
“3D”的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设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七条“3D”采用固定设奖。各奖等奖额规定如下:
“单选”投注:中奖金额为每注1000元;“组选3”投注:中奖金额为每注320元;“组选6”投注:中奖金额为每注160元;“包选3”投注:中奖金额为每注660元或160元;“包选6”投注:中奖金额为每注580元或80元。
第十八条
“3D”设置奖池,奖池由当期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组成。当期中出奖金未达当期奖金时,余额进入奖池;当期中出奖金超过当期奖金时,差额由奖池补充。当奖池总额不足时,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发行费用垫支。
第十九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额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收入、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
3d开奖走势图第五章开奖
第二十条“3D”每天销售一期,在当天期结后进行开奖。
第二十一条
“3D”中奖号码通过摇奖产生。摇奖使用专用摇奖设备并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中彩中心统一组织。摇奖于20∶30在北京“中国福利·3D”摇奖大厅进行并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道直播,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同步转播。
第二十二条“3D”摇奖时,分百、十、个位摇出一个3位数的号码,构成“3D”的中奖号码。
第二十三条摇奖前,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摇奖后,以光盘记录的数据为准进行中奖检索。
第二十四条
每期开奖后,山东省福利发行中心将当期销售总额、中奖号码、各奖项中奖注数、奖额以及奖池余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各投注站张贴开奖公告。
第六章中奖
第二十五条根据“3D”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符情况,确定中奖奖项:
“单选”奖:单选投注号码与当期公布的中奖号码的3位数排列完全相同,即中得“单选”奖。
“组选3”奖:当期摇出的中奖号码3位数中有任意两位数字相同,且
组选3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同,顺序不限,即中得“组选3”奖。
“组选6”奖:当期摇出的中奖号码3位数各不相同,且组选6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同,顺序不限,即中得“组选6”奖。
“包选3”奖:当期摇出的中奖号码3位数中有任意两位数字相同,且包选3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同,即中得“包选3”奖。若投注与中奖号码顺序相同,奖金660元;若顺序不同,奖金160元。
“包选6”奖:当期摇出的中奖号码3位数各不相同,且包选6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同,即中得“包选6”奖。若投注与中奖号码顺序相同,奖金580元;若顺序不同,奖金80元。
第七章兑奖
第二十六条“3D”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次日起35天为兑奖期,逾期未领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七条中奖是兑奖凭证,中奖因玷污、损坏等原因而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八条
单张奖金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中奖者,可在全省任意投注站进行兑奖;单张奖金在2000元以上的中奖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福彩中心兑奖。
第二十九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以配合。凡伪造、涂改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山东省福利发行中心解释、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有关游戏规则、设奖、开奖、时间等规定若有变动,以最新补充规定或当期公告为准。届时,山东省福利发行中心将在指定的媒体和各投注站公布有关公告,山东省福利发行中心不再承担直接通知投注者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