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我校对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
1、数学学科
在SCI检索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两篇论文。
本规定自2006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2、物理学学科
(1)光学、凝聚态物理、分子与原子物理研究方向:在物理领域的国际刊物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1-3篇论文,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大于3.0。
(2)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研究方向:在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1-3篇论文,发表论文的影
响因子之和大于1.5。发表的论文总数在4篇以上。
(3)激光雷达技术等应用研究方向:在SCI检索源期刊和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SCI检索源期刊发表。
3、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
发表的与本博士论文创新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之一:
1)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附录1-1,并包括SCI影响因子高于附录1-1所列刊物的相关学科的学术刊物)。
2)在SCIEI检索的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或权威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见附录1-2),或国内SCI、EI源刊物(不包括大学学报)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重要国际学术刊物上。
3)在国内SCI、EI源刊物(若发表在大学学报上,仅限附录1-3所列学报)或本学科领域权威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见附录1-2)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刊物上,且至少有1篇用外文撰写。
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排序在前二名,若排名第二,导师应是第一名)等同于国内SCI、EI期刊论文;外国授权或PCT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等同于重要国际SCI论文。博士生获国外授权或PCT授权发明专利的同时,还必须发表1篇《发表学术论文规定》中(2)中所规定的论文。
本规定适用于2010年以后(含2010年)入学的博士生。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
(1)材料学学科及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含3篇)以上,其中要有2篇发表在外文刊物上。
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大于3.0(含3.0)。
对一些确实难以发表SCI论文的专业方向,要求如下:
在SCI源 + E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含2篇)以上。
2材料加工工程学科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含3篇)以上,或在SCI源 + E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必须有一篇SCI),其中要有一篇发表在外文刊物上。
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大于2.0(含2.0)。
对一些确实难以发表高水平论文的专业方向,要求如下:
在E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含2篇)以上。
本规定自2002级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5、物理电子学学科
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影响因子≥2.0)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附件2)。
(2)在SCI、EI检索的学术刊物或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国际学术刊物上(不包含SPIE)。
3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含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两篇论文发表在SCI检索源刊上,并且至少有一篇是用外文撰写的。
(4)在EI检索源刊(含被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六篇(含《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中、英文版1篇),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用外文撰写的。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论文总数不少于四篇。
(2)一级刊物或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不少于两篇(见附件3)。
(3)在SCI或EI检索源上发表的论文数不少于两篇,且至少有一篇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中、英文版)学术刊物以外的EI检索源上发表。
(4)至少有一篇英文论文在国外期刊发表或被录用。
7、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
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并且至少1篇为外撰写的论文。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1篇为SCI论文,但影响因子不小于1.5;
(2)至少2篇为SCI论文(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不小于0.5);
(3)至少1篇为SCI论文,另有2篇EI(或ISTP)论文;
(4)至少1篇为SCI论文,另有一项被受理的发明专利(应与博士论文直接相关,且在排名中位于学生发明者的第一名);
(5)至少1篇为EI论文(哈工大三种期刊之外)。此项只适用于保密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有学校科研处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证明。editorial文章
对境内外兼职博士生导师指导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1篇SCI论文,影响因子在2.0以上;
(2)兼职博士生导师与本系教师有国家级项目或国防重大项目的合作。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以答辩时间为准)。
8、交通运输工程学科
至少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并满足如下规定:
(1)发表一篇与所研究方向有关的国际学术期刊论文(不包含国内期刊英文版)或本学科认可的高水平国际会议论文(以本学科提交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为准)。
(2)发表一篇与所研究方向有关的SCI检索的期刊论文或两篇EI检索的期刊论文(以2009年EI收录的国内核心期刊名单为准)。
发表在各院校学报(EI源)的文章等同于一般核心期刊论文。
本规定自2009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9、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
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三篇,并且至少有一篇是用外文撰写的,同时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SCI源1篇(刊出或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证明、版面费收据、文章底稿)
(2)EI期刊被检索文章1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