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巡查子系统业务流程图
图表 11业务流程图
2. 巡查系统开展第一步要先做什么
2.1. 在系统中获得带有‘巡查人员’或者‘巡查管理’角的账号 
权限说明
巡查管理:负责建立巡查组、分配人员和项目,监管行政区下所有项目的巡查开展情况。一般由区县分局工作人员担任。
巡查人员:负责巡查组内项目监测数据的填报工作。
文中‘巡查人员’‘巡查管理’都是指系统中的用户角,这个用户在实际中由谁担当以实际情况为准。一般由国土所工作人员担任。
巡查人员可通过新用户注册或现有用户分配巡查权限两种途径产生。
2.1.1. 新账号注册
1. 进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如图:
图表 21登录界面
2. 在【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国土部门用户,勾选是否巡查人员,选择巡查人员或者巡查管理,如图:
图表 22用户注册
3. 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申请,如图:
图表 23注册提示界面
4. 管理系统登录页面模板提交申请后由省级用户在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页面点击用户名,打开用户信息页面进行审核并分配权限,勾上通过,最后点击保存,如图:
图表 24巡查人员审核
5. 审核通过后,该注册用户可通过登录页面登录动态巡查子系统,如图:
图表 25用户登录
2.1.2. 联系省厅赋予巡查人员或者巡查管理权限
系统中现有的市县级用户联系上级部门(具有省级角的省级用户),提出申请,由省级用户进行权限分配。
3. 第二步,区县分局巡查管理人员建立巡查组并分配巡查任务
功能说明:巡查任务分配由系统中的巡查管理人员负责,包含【未分配巡查项目】和【巡查组管理】标签,主要包括建立巡查组,对巡查组进行分配人员和项目。
通常情况下,巡查组以片区、国土所为单位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