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纲领:构建融合、创新、互联的亚太——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
文章属性
【缔约国】亚太经合组织(APEC)
【条约领域】外交
【公布日期】2014.11.11
【条约类别】声明/宣言
【签订地点】中国北京
正文
 
北京纲领:构建融合、创新、互联的亚太
——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
 
(2014年11月11日  中国北京)
  1.我们,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领导人聚首北京雁栖湖畔,举行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我们围绕“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主题,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加强全方位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建设”等重点议题,共商拓展和深化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之大计,实现亚太和平、稳定、发展和共同繁荣。
  2.亚太地区经历了四分之一世纪的增长和发展,亚太经合组织不仅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重要贡献,也见证了亚太地区的巨大变化和不断提升的战略地位。亚太经合组织以其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灵活务实的独特方式,在具有显著多样性、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成员间成功构建起完善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我们团结互信,互敬互助,合作共赢,努力缩小各成员发展差距,稳步推进亚太和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安全增长。
  3.经过多年快速发展,亚太已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地区,在全球版图上从未像今天这样重要。当前亚太发展势头良好,潜力巨大,前景光明,同时也面临风险和挑战。
  4.值此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之重要历史时刻,我们决心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打造发展创新、增长联动、利益融合的开放型亚太经济格局,巩固亚太地区全球增长引擎地位,开创亚太未来合作新局面,实现亚太地区共同繁荣。
  5.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承诺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推进自由开放贸易投资
apec会议上别具特的设计
  6.我们重申多边贸易体制在推动贸易扩大、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价值及其中心和首要地位。我们坚定地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所代表的,基于规则、透明、非歧视、开放和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
  7.我们对《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僵局表示严重关切,这已导致其他巴厘岛决定相关工作停滞并给其带来不确定性。这些状况已影响了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功能的信誉。为寻落实巴厘岛决定解决方案,亚太经合组织将发挥创造性领导力和能量,与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一起打破目前僵局,将各项巴厘岛决定重回正轨,并着手制定“后巴厘”工作计划,为顺利结束多
哈回合打下坚实基础。
  8.我们重申反对各种形式保护主义的承诺。我们将把不采取新的贸易投资限制措施的承诺延长至2018年底,同时重申取消保护主义和扭曲贸易措施的承诺。我们致力于最大限度地克制使用可能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但具有明显保护主义效果的措施,并及时纠正这些措施。
  9.我们认识到双边、区域和诸边贸易协定能够对全球贸易自由化发挥重要补充作用。我们将继续协同工作,确保上述谈判能够加强多边贸易体制。我们强调《信息技术协定》扩围的重要性。《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的最终结果应是具有重要商业意义的、有信誉的、务实的和平衡的,应反映过去17年来信息技术产业的技术动态发展,并为多边贸易体制作出贡献。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为推动谈判发挥引领作用,同时呼吁尽快恢复并结束日内瓦的诸边谈判。我们欢迎2014年7月在日内瓦启动的《环境产品协定》谈判。我们鼓励上述谈判参加方为扩大成员范围开展工作。
  10.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在实现茂物目标方面所取得的显著进展,将为在2020年实现茂物目标付出全部努力。我们欢迎今年举行的两年一次的茂物目标评审,敦促所有经济体特别是发达成员认真对照2010年、2012年、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茂物目标进展报告的
结论,朝着实现茂物目标采取更多具体措施。
  11.我们认识到亚太经合组织在塑造和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发挥的关键作用。我们一致认为亚太经合组织应发挥孵化器作用,做出更重要、更有意义的贡献,把亚太自贸区从愿景变为现实。我们重申关于亚太自贸区是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手段的承诺。
  12.为此,我们决定启动并全面、系统地推进亚太自贸区进程。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附件一)。我们决定通过实施路线图,加快努力,在完成现有路径基础上建成亚太自贸区。我们申明在本地区现有自贸安排基础上尽早建成亚太自贸区的目标。这将为亚太经济一体化、可持续增长和共同繁荣作出重要贡献。我们指示部长们和官员们实施具体行动,并报告成果和进展。
  13.我们欢迎贸易投资委员会建立关于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推动亚太自贸区建设的“主席之友”工作组,敦促“主席之友”工作组继续开展工作。我们同意启动“实现亚太自贸区有关问题的联合战略研究”,指示官员们进行研究,咨询利益相关方,并在2016年底前报告研究成果。
  14.我们批准建立亚太经合组织自贸区信息交流机制。我们高度赞赏实施《亚太自贸区能力
建设行动计划框架》所取得的进展,并批准《第二期亚太自贸区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框架》。我们指示官员们设计富有针对性、量身定制式的能力建设活动,缩小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间能力差距,加速建成亚太自贸区。
  15.与此同时,我们重申亚太经合组织在解决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和部门倡议方面发挥的作用,并同意加速“边界上”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努力,改善“边界后”商业环境,加强“跨边界”区域联接,为实现亚太自贸区添砖加瓦。为此,我们将:
  ——重申我们2012年在符拉迪沃斯托克达成的在2015年底前将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清单实施关税降至5%或以下的承诺。我们呼吁各经济体加倍努力,实现经济和环境双重利益。我们指示官员明年在菲律宾会议上向我们报告这一重要承诺的实施进展。我们欢迎各成员为实施环境产品承诺开展的能力建设工作。
  ——欢迎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和服务公私伙伴关系(PPP)举行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为主题的首次会议,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促进可再生和清洁能源贸易投资声明》。
  ——欢迎在探索促进可持续、包容性增长产品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将其作为农村发展和减贫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