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保守学籍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秘密,维护学校、学生个人利益,保障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指定专人(学籍管理员)负责,掌握全国学籍管理网络密码及操作,密码不得外泄,管理权限不得随意移交、托管。学籍管理人员要保管好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密码必须保证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
二、学籍管理员应做好学籍信息的保管和保密,做好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应使用专用工作电脑,并做好电脑资料的安全管理,以防数据遗失或造成信息外泄。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查看、复制学籍资料、学生信息。如相关科室需要学生信息,需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使用。相关科室使用学生学籍或有关学生信息的,也应做好信息保管和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外传。
三、强化学籍信息使用管理。学籍信息除学校使用外,其它单位需要使用,必须查验单位介绍信,前来调取人员身份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管理员方可外借学籍信息,并要求对方不得再传他人使用,使用后及时销毁,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学生或学生家长在学校查阅的学籍信息,要查验其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学生个人网页
四、不在互联网上,利用网页等公开学生个人信息、家庭信息、个人成绩。
五、加强纸质学籍档案的管理。纸质学籍档案要装盒保存,存放在学校综合档案室,妥善保管,不得外传。
六、对已使用完毕的学生个人资料,如学生登记表、学生户口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等,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存档期满后,应做统一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