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风力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场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烟台亿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中国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
2.1本工程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4种事故:
人身死亡;重大环境污染;主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
2.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2.1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
模块化管理2.2.2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2.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2.2.4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
2.2.5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2.6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2.7 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2.8 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下。
2.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王景汇
副主任
岳波、段文军
委员
于广善、王明友、张建伟、冉凡光、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3.1.1 贯彻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工作的重大措施。全面领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1.2 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统一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或办法。
3.1.3 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
3.1.4 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3.2 监理单位职责:
3.2.1监理承包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监理责任。
3.2.2 总监是本工程安全监理效能以及控制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效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3.2.3配备一名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
3.2.4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3.2.5 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项目公司批准后编制“监理细则”。
3.2.6 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2.7 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3.2.8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实施旁站监理。
3.2.9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协调解决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3.2.10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商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商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公司。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2.11 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
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2.12审查设计承包商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3.2.13负责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并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应急预案。
3.2.14 协助项目公司组织现场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3.2.15 参加现场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一般以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3.3 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3.3.1 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3.3.2 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3.3.3 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
3.3.4 协助审查施工承包商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实施旁站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