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统计排序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公布日期】2013.04.16
【字 号】
【施行日期】2013.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城乡规划
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统计排序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10年4月22日重新发布的《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对2012年下半年记录的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分进行了统计排序,现将统计排序情况通报如下:
  2012年下半年,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共记录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625条(施工企业已按照2012年7月9日发布的《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纳入本次统计),其中,单位不良行为206条,从业人员不良行为419条。涉及监理企业30家,建设单位24家,检测单位5家,勘察企业2家,设计企业4家,造价咨询单位19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水泥制品生产企业3家,招标代理机构1家,监理工程师124名,项目经理156名,造价工程师12名,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4名,企业负责人12名,其他责任人员56名。
  从本次不良行为记录统计情况看,监理企业的不良行为主要表现在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不在岗、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保障措施的监管不力,建设单位的不良行为主要表现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的不良行为主要表现在取得资质、资
格后不再具备原许可条件,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及其他责任人员的不良行为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等方面。
  依照规定,对统计周期内累计得分超过同类当事人不良行为平均分值1.5倍中得分较高的30%给予红警示。本次统计后,共有4家监理企业、1家建设单位、1家造价咨询单位、9名监理工程师、9名项目经理、5名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红警示;4家监理企业、2家建设单位、1家检测单位、3家造价咨询单位、19名监理工程师、16名项目经理、1名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1名企业负责人、11名其他责任人员受到黄警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根据《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五、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现决定将上述警示情况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v)予以公示,警示名单公示期为六个月。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政府投资工程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不接受受到红警示的单位及个人参加投标或在其工程中执业,其他工程建设单位也可对受到红警示的工程承包单位及个人的从业资格予以限制。
  对受到红、黄警示的单位和个人,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执法机构要列入重点监
督检查名单,加大抽查频率,对其相关业务活动及有关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的办理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查。
  受到警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避免不良行为的再次发生,如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再次受到警示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希望其他建筑市场主体以此为鉴,规范行为,恪守诚信,依法经营,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规范与健康发展。
  联系人:涂婉宁,:83785101
  附件:
  1.红警示单位及从业人员名单
  2.黄警示单位及从业人员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4月16日 
  附件1
南通网站制作公司  红警示单位及从业人员名单
  一、监理企业(4家)
  1.深圳市方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北京国电德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武汉宏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1家)
  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三、造价咨询单位(1家)
  1.深圳市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从业人员
  (一)监理工程师(9名)
  1. 彭帆(深圳市方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刘传金(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 江炳涛(深圳市方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 靳海生(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武国强(深圳市深龙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徐自立(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7. 胡晓峰(深圳市施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 刘彬(深圳市启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 吴析朝(深圳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经理(9名)
  1. 柯瑞元(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
  2. 曹恒龙(深圳市环景园林建设工程公司)
  3. 孟向阳(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 熊忠贵(深圳市蛇口招商港湾工程有限公司)
  5. 刘正勇(珠海市晶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
  6. 胡登峰(深圳市凯思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 孙同岭(深圳市中建大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 杨乃旭(深圳市冠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9. 杨智程(深圳市潮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其他责任人员(5名)
  1. 黄臻(深圳市蛇口招商港湾工程有限公司)
  2. 梁波(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 廖君(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 舒青武(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唐文军(深圳市冠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2
  黄警示单位及从业人员名单
  一、监理企业(4家)
  1. 深圳市国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重庆华兴工程监理公司
  3. 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 深圳市建控地盘监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2家)
  1.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2.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三、检测单位(1家)
  1. 深圳市鑫盛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四、造价咨询单位(3家)
  1. 深圳市昌信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嘉丰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深圳市新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从业人员
  (一)监理工程师(19名)
  1. 陈志华(深圳市东部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 程传信(深圳市中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 邓伦斌(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