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男,年 月 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现住****。
被告: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鲁**,执行董事。
案由: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8,770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小程序交易买卖平台事实和理由:
2023年1月17日,原告看到支付宝小程序**健康**活可以购买修护时光抗衰大礼包,并标注未预约支持退款。秉着对支付宝的完全信任,原告于2023年1月17日、1月19日、1月20日购买了
3份预售订单,订单号分别为:****,金额各9,744元。之后,原告突闻被告发生财务危机,原告迅速发起退款,但小程序已经关闭了退款渠道。经协商,被告已将两笔订单进行退款,但订单****仅退还974元,剩余8,770元要求被告一次性退还。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