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一、教育体育局:
⒈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保密、保卫、督办、会议组织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工作。
⒉政工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干部人事、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职称评审、劳动工资、档案、离退休、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⒊计划财务科: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有关学校的设置、撤销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参与制订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教育经费管理和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管理局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事业费、专项经费和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⒋基础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重点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
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和校(园)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管理、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划指导有关的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制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性教学文件,规划,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参与研究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6、安全管理科: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法规,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及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中小学校舍改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学校整改安全隐患;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及安全信息报告、发布工作;指导中小学舍改造工作。
7、信访稳定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违规违纪事件的查处、本系统
教职工的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8、审计科:负责全市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调查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和学校预算内、外财务收支、基本建设项目决算、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及市教育体育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9、教师培训科:贯彻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师和干部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教师和干部培训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教研、科研、电教等培训机构,探索推广教师培训新模式;指导培训机构开展校本培训和研修;检查指导全市教师的其他培训工作。
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10、计划生育办公室:指导育龄妇女优生优育;抓好全市高中、初中和小学人口教育课的教学工作以及小学高年级青春期生理卫生和人口启蒙教育;落实独生子女入托、入学、升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审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时有关计划生育证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做好本部门、本系统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11、妇女委员会:制定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强对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
面提高女教职工素质;加强联系,协调推动有关方面为女教职工服务,积极为女教职工办实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女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政府教育督导室
教育督导办公室: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标准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依法开展督政督学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