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变量、实例变量、类变量和局部变量区别
⼀、成员变量、实例变量、类变量和局部变量区别
1::变量电议部分所定义的变量被称为类的。也就是说在整个类中都有效,类中的⽅法可以直接调⽤成员变量使⽤。
然⽽成员变量⼜分为实例成员变量(简称)和类变量(简称)
1.1::就是我们正常定义的变量,⽐如int a; a就是
1.2::定义前要加上Static ⽐如static int a;这个a就是静态变量,当在变量定义前加上static的时候就代表着该变量在使⽤的时候有⼀处改变则各个⽤到这个变量的地⽅,该变量都发⽣改变,就是所谓的⼀处改变处处改变,静态变量的⽣存期为整个,但是只能在定义该变量的函数内使⽤该变量。退出该函数后,尽管该变量还继续存在,但不能使⽤它。
2::在⽅法体中定义的变量和⽅法的参数称。也就是说只在定义它的⽅法内有效,⽽⽅法外部的其他⽅法⽆法使⽤局部变量。当局部变量名字与成员变量名字相同,则成员变量被隐藏,即这个成员变量在这个⽅法内暂时失效,以局部变量定义的为准。
⼆.长提到的⽅法有,类⽅法,实例⽅法。
就是名字和类名相同,⽽且没有类型。
static修饰的变量类⽅法和实例⽅法的区别就是类⽅法前⾯有static修饰,⽽实例⽅法没有static修饰。实例⽅法既能对类变量操作,也能对实例变量操作,⽽类⽅法只能对类变量进⾏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