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表一式三份,宣教处、科研处、主办单位各存一份。
填表说明:
小型论坛模板
1.各类论坛活动内容摘要应尽量详细,讲座应单独附上讲义、课件或提交二级提纲以上内容;
2.主讲人基本情况中应包含单位、职称、职务、主要研究方向、行业影响、曾对外讲座方向等;
3.教学系部主办的与教学、教研相关的论坛主管部门为教务处,与学术相关的论坛主管部门为科研处,与学管相关的论坛主管部门为学生工作处;
4.在学院内举办一般论坛的,只需填写本表,《**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湘警院通〔2019〕2号)附件3同时废止;
5.举(承)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性、区域性或省级学术会议的,还须根据《**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填写;
6.主办部门应对论坛内容和主讲人相关信息进行仔细审核,并出具详细审核情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