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HA classification of cardiac function心功能分级
NYHA心功能分级是美国纽约心脏学会最早在1928年提出的判定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心功能的分级法。几经修改,延用至今。该标准基于患者日常活动出现的不同反应,将心功能分为4级。
Ⅰ级:患者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function怎么记忆
Ⅱ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一般体力活动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Ⅲ级:患者有心脏病,以致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休息时无症状,但小于一般体力活动即可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总结:NYHA分级记忆:一无二轻三明显;四级不动也困难
1994,AHA对NYHA1928年心功能分级的补充: 根据ECG,运动负荷试验,X-ray,心超,放射学显像等客观检查结果进行第二类分级。
A级:无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B级:有轻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C级:有中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D级:有重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