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倒查机制
多年来,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在这种不端风气催生之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论文市场。五六年前就有报道,已经通过编辑部审核的论文就像超市里的商品一样任人挑选,售价在2万至5万元之间,论文年销售额在10亿以上。
论文的购买者主要是想评职称却写不出论文的在职人员,其次是想混一个学位的在职研究生和或在校研究生(现在统一称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因为论文是评职称、授学位的硬性条件。正因为如此,网上不时曝出论文抄袭的比对图片,使得相关高校深陷舆论漩涡,声誉受到极大影响,其中还不乏顶级名校,高校也是苦不堪言。
论文是高校里的一个恶性肿瘤,非彻底摘除不可,否则会要高校之命,这样就对不住国家的大量投资,对不住公众所贡献的税钱,对不住真正求学研究的学者和学生。前不久,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下发《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明确要求“全面排查作假行为”,复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每篇论文都要形成复核、排查结论并存档备查;对发现存在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的学位论文进行严肃处理。这种做法应该是借鉴反腐中线索大起底的经验,使者再也藏不住了,也使
后来者再也不敢抄了。
对于此次学位论文大排查,要求也与反腐一模一样,在排查中要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这是何等的严格——每篇必查,责任到人。这就是要对论文全部过一遍筛子,将所有该发现的问题都清查出来,集中进行处理,免得今天一个曝料,明天一个举报,弄得高校与监管机构狼狈不堪,处处被动。
实际上,对于论文,在管理上一直是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而且相关各方先后印发了一系列规定,然而还是不断有料曝出,这说明被动处理多、主动发展问题少,抄袭论文的存量没有解决好。这一次来一次彻底全面排查,估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清除论文的存量,如果再采取措施控制增量,论文作假这个毒瘤也就基本能够清除,还学术研究者一片晴朗的天空。
不过,如此声势浩大的排查行动,自然有一些人睡不踏实。因为一旦被查出论文作假,处理是很严厉的,学位学历将被格式化,一切归零,通报中的三个案例就是如此。最近五年毕业的人员,最清楚自己的论文是写出来的还是抄别人的。对于前者,可以放一万个心,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对于后者则不那么踏实了,不那么淡定了,晚上也该失眠了。
复旦大学一名2005届博士毕业生因为博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而被撤销博士学位、注销博士学位证书。电子科技大学一名2007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严重抄袭,厦门大学和天津大学2名2018届软件工程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竟然高度雷同,原来都是买的,也都被撤销学位、注销学历。
可以肯定,在最近五年之间,绝对不只这4位研究生存在学位论文作假的问题,只是一些人还没有被人发现,可能一直暗中窃喜。然而,每篇必查、责任到人这一举措一出,再也藏不住了,暴露那是必然的,最终躲不过被“双销”的结局。你说这些人能够睡得着觉吗?须知,在抄袭者当中,有的工作相当不错,成了行业精英,占据了好的职位,具有很高的收入,过着富人的生活。如果被查出学位论文作假,意味着这一切都会灰飞烟灭,一下回到另外一种生活模式。
还有导师们,如果对指导的学生疏于把关,对于自己指导的学生是否存在抄袭论文的行为心中无数,想到这一点也会心神不安,因为一旦自己的学生被查出有问题,也是要被追究责任的。通报提醒研究生导师们,要切实履职尽责,坚守学术底线,如果指导的学位论文出现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将受到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严厉处罚。
3种情形或被撤销学位
按照2012年《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这就更加严重了。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句话用到这里再恰当不过。前些年,许多人出于混个学历的动机考研读博,这些人当中不可避免地有一些人存在抄袭、买卖、抄袭论文的问题。当时,这些人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风光无限,甚至为自己的“聪明”而心花怒放,学历带来的一切对于他们来说真的是全不费功夫。现在,这些少数人也该还账了。此事告诉人们,做人还得守本分,做学问还得下功夫,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切记,切记!
倒查5年学位论文对已经双证在手、在职在位的硕博研究生将产生多大的振动,对于未来学术道德建设将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此严厉的整饬行为必定会使得获取学位的难度越来越大,你还会迎难而上报考研究生吗?学位论文倒查五年可以给真心向学的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得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更能避免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