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关于“315”期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安排的通知
XX保险XX分公司关于“3.15”期间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安排的通知各营销服务部、分公司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提升公司客户服务品质,根据《人民银行XX是中心支行XX银监局XX证监局XX保监局关于在2015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甬银发[2015]31号)、《关于印发<XX保险业201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工作方案>的通知》(XXX[2015]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客户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我公司“3.15”期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活动做出安排。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工作小组”暨保险消费维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分公司总经理XXX
315
副组长:分公司副总经理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该项工作详细执行部分为运营部、内控合规室,其他部分配合做好相干工作,保证咨询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二、展开“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举动
(一)召开“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会议
公司于3月12日下午召开XX分公司2月经营分析会,专项工作小组的部分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除了分析公司个险、续期、运营等条线相干营业情况外,针对本年保险消费者保护暨宣传各项工作以及“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举动有关事项做了安排,启动XX保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举动。
(二)开展保险消费者接待日活动
3月14日、15日两天分公司安排人员现场值班,认真做好“来人、来电、来访”等接待工作,
及时响应监管部门和服务总站转发的咨询投诉案件。
分公司在3月13日至3月20日期间展开总经理接待日举动,使消费者能够零距离反映维权诉求,切实简化中央环节,真正解决保险消费者的公道诉求,为消费者开启一扇消费维权的便捷之门。在宣传保险的同时,对保险消费者反映的事项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干部分限期管理,给保险消费者明白的答复。详细接待日的安排工夫为:XXX周二、四;XXX周一、3、五。
四级机构“3.15”期间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
(三)展开集中宣传教育举动
分公司向XXX提供公司服务承诺和,在XXX网站上公示。公司从销售、售后服务、理赔、投诉各个环节上进行公开承诺。同时公司客服热线以及分公司接受投诉的电话为客户提供7×24小时咨询、投诉、报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