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
【公布日期】2018.04.16
【字 号】
【施行日期】2018.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郑安委﹝2018﹞6号)通知精神,我局主要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落实文件精神,确保全市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全市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商务局
  2018年4月16日
 
全市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郑安委﹝2018﹞6号)的文件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郑州市商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市商贸领域集中开展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预警机制,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水平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力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死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领导组织
  郑州市商务局成立全市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为组长,各县(市、区)商务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商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协调、调度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商务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持续深化高层建筑、电气火灾防范两项综合治理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对全市范围内500平米以上的商场、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百货、大型专卖店、大型建材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统计备案,对辖区内的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务必落实“八个严查”。
  (一)严查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抽查手续。
  (二)严查是否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规模较大的商超是否依法设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三)严查消防设备和抢险救援装备配备是否符合实际,检查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情况。
  (四)严查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查看高层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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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严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严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七)严查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八)严查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企业是否完善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针对性演练。严查其他消防安全隐患。
  四、整治措施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联合本地安监、综治、公安等部门,对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彻底整治,具体为:
  (一)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要求立即移除。
  (三)对违规留宿人员、存在“三合一”、“二合一”问题的,一律立即清理;
  (四)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
  (五)对商贸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律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六)对于多次督促、仍拒不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严追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五、方法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各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参与专项治理的工作人员和人员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明确工作标准、方法和措施,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1月1日前)
  1.建立台账、摸清底数。4月25日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本辖区所500平米以上的商超进行网格化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彻底摸清底数。
  2.查隐患,集中整治。各县(市、区)商务局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职责权限内依法督促整改;对超出本级权限的,要及时上报郑州市商务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督促整改;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要配合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督促及时整改销案
  (三)持续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2月1日前)
  1.跟踪整改。2018年11月期间,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重点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