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手册
一、系统登录
1.1国资处网站入口
登录国资处网站(【网址】),点击下图所示按钮进入“国有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统一账号登录。
1.2直达链接
使用统一账号登录“国有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页面如下:
1.3注意事项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系统,如使用360浏览器建议使用极速模式,若360浏览器出现页面异常请清空浏览器缓存并重启。
二、查看名下所有资产
资产存量查询→筛选责任人→确认
管理系统登录页面模板三、资产入账
3.1入账流程
3.1.1 按照资产类型发送入账申请
3.1.2 根据需要选择入账类型
若为低值耐用品选择“不入账,按低值耐用品管理”
3.1.3 带星号为必填项
3.1.4 选择领用人、领用数量、存放地点
若领用人非本人则需要领用人登录系统进行确认。
3.1.5 上传资料
3.1.6 发送验收申请
按照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数据后,可点击“发送验收申请”,完成申请提交。
3.2审批流程
3.2.1 领用人登录系统
3.2.2 选择“审批中心”
3.2.3 选择相应条目进行确认
3.2.4 提交完成领用人确认
3.3资产标签打印
前往行政楼三楼大厅(电梯口),在专门打印标签的电脑上打开********浏览器。按照“查看名下所有资产”的方法筛选名下所有资产,选中待打印的资产,点击“打印资产标签”完成打印。
四、资产变动
4.1发送变动申请(当前资产责任人账号登录)
4.2修改变动信息
4.3审批流程
发送变动申请后,信息不会立刻更新,资产会经过领用人(如发生改变)、资产管理员、院领导确认后,方可完成变动。
五、资产处置
5.1发起报废申请
5.2填写具体信息
五万元以上需要提供报废鉴定表
5.3实物清运
申请通过后,进入“21 处置单位实物清运中”流程,即可联系资产管理员协调国资处安排清拖。
5.4上传清运单据
将清运单据提交给国资处资产科,资产即可进入“97 转为待报废”状态,由国资处统一安排下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