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市家具设置导则
简本
1引言
“城市家具”顾名思义,是一系列呈现在城市公共开放空间里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果将城市比作一个“家”,那像座椅、垃圾桶、信号灯、护栏及各种灯具都应该是这个“家”里面的家具,是城市景观中的公共“生活道具”。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对于城市公共空间的使用需求也在发生剧烈的变化,所以城市家具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中重要的服务设施,其风格、功能、布置及与城市空间的“契合度” 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因为这会影响到整个空间乃至城市的品质和气质。
在本导则编制过程中,针对张家口的城市特和现状需求,重点研究属于张家口的城市家具系统分类、风格样式以及布置方式,以及对后续实施管理、创新应用提出指引。
2、总则
2.1 背景意义
目前国内外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质量要求也愈来愈高,其中城市家具作为城市形象和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逐步受到重视。城市家具的系统化、标准化建设是快速实现城市环境建设和文化品质提升的重要途径。
2010年12月,美国旧金山市发布“更好街道(Better Street)”街道设计导则,其中特别设置街道家具章节,为街道家具设计提出方向性指导。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八条中“城市家具”正式确立为中国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建设”和“管理”两端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等一系列的要求。
随着时代发展,从“公共设施”到“城市家具”,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尤其是当下中国,城市家具已经形成了中国特征、中国特性。
2018年11月29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苏省城市街道空间精细化设计建设——城
市家具建设指南》,内容涵盖城市家具系统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包括开展城市家具系统建设工作的总体指导方针和原则、建设多主体统筹协作办法、建设目标与流程、系统设计要点与综合布点技术标准、系统建设实施过程中的要点和问题指导等重要内容。针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指导不足进行完善补充,并填补了城市家具缺少系统性设计标准的空白。
2.2概念定义
城市家具的定义和范围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概念和范围,本导则试图在总结国内外关于城市家具不同概念定义的基础上,从服务居民、管理秩序、彰显文化和装饰环境四个方面对城市家具进行理解和解释,或者说城市家具的概念应该从功能使用和外在表现两个方面进行定义。
2.3适用范围
本导则编制范围主要为中心城区,包括桥西区、桥东区和经开区,其它地区参照执行。针对范围内新建或改造的城市道路沿线、公园绿地、广场等城市家具的规划指引或整治提升,重点对道路两侧视线可及范围内的城市家具各项要素提出设计引导和控制要求。
2.4基本原则
城市家具的设置原则首先要考虑的是实用原则,应从使用者的需求角度出发,注重适用性和安全性。其次要考虑城市家具的外观形式设计应充分考虑历史文化元素和地域特,应注重把城市家具作为载体对城市的地域文化特进行传达和彰显。第三要考虑城市家具的设置与城市环境的关系,城市家具的设置应充分与环境相融合。各城市家具要素的设置应统筹考虑,在布置过程中避免冲突,协调布置。第四应考虑施行标准化和模块化设计,逐步建立城市家具标准设置体系,并适当融入智能化模块,实现城市家具的创新化应用。
2.5与相关规范的关系
本导则的编制是充分研究了张家口的相关上位规划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在上述相关文件基础上做了部分优化和补充。在导则的执行过程中也应当首先满足相关文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现状认知
3.1张垣印象
(1)山水张垣:张家口地势西北高、东南低,阴山山脉横贯中部,为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和华北平原的过度带,山环抱。境内洋河、清水河等多条河流,贯穿张家口市,山水融城。张家口是京畿山水田园绿都,也是京津平原地区的城市供水水源地、水源涵养区,担负着保护京津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任务。
模块化设计家具(2)文化张垣:张家口的历史文化呈现出古今贯通,中外融合的特征。既包括了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又融入了即将召开的冬奥会给张家口带来的文化变革,整体文化特征可概括为:华夏始祖,丝路开端,古堡名城,冰雪圣地。张家口市各类古、近、现代历史文物、革命文物遗存点共计2910处。有大境门、堡子里、察哈尔烈士陵园、八角事演习遗址、西太平山长城、京张铁路及张家口站、百年老街:怡安街、武城街等
(3)科技张垣:自1909年京张铁路的开通更是吸引大量工业企业在张家口落户,逐步发展成为华北工业重镇,跻身现代城市行列。如今,张家口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运用自身优势,引入大批风电场、云计算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高科技产业。
3.2  存在问题
(1)共性问题:同类或近类要素的颜、风格、材质不统一;摆放位置未充分结合现状,没有统筹协调,多要素间摆放位置有冲突;桥西区与桥东区部分要素较为陈旧,有松动、生锈、老化掉漆现象。
(2)个性问题:生活垃圾桶及分类收集点沿街摆放,极影响市容;标识系统不完善,包括城市街道内以及城市广场和公园内;交通标志牌设置不够集约,较为散乱;小区出入口及街道建筑墙面上宣传牌、提示牌等设置较为杂乱;桥东桥西区部分老街区线杆较为老旧,线路走向较乱;景观小品数量及种类较少;部分街角游园及活动空间内缺少设施;以及一些其它相对不突出的问题。
4、总体目标与策略
4.1总体目标
在前述的概念定义基础上进行展开,城市家具的设置应从功能和外观两个层面进行考虑。第一,以功能为主导,形成一套完善的城市家具服务系统。第二,以文化为依托,提炼独具张家口特的元素符号,形成能够传达山城文化,魅力时尚的城市家具体系。
4.2总体策略
导则的总体编制策略从四个方面展开。
首先,从分区层面上对城市家具要素的外观(包括风格、材质及颜等)按照所属区域的特征进行界定,旨在形成以某一个或多个文化元素为核心的不同分区,各个分区各具特,将区域内的文化符号进行提炼,融入到城市家具要素的外观设计之中。
第二,对张家口城市家具要素进行分类,形成一套分类体系,并对每一类要素的设置要求提出明确的指引。主要侧重于要素的设置位置及尺度,从而约束其与街道空间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协调关系。
第三,在实施及管理层面提出指引,对未来的落地实施及管理统筹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在策略一和策略二实施的基础上,加入模数化、模块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设置要求,实现创新应用的实施指引。
5、分区引导与配置方式
5.1分区引导
导则内分区的提出是参照《张家口市主城区风貌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并依据现状的文化特要素进行提炼,对张家口主城区整体城市家具的分区做了细分,提出一轴六区的分区结构。
按照不同分区的资源禀赋及区域特征,从元素符号提取、风格、材质、颜等四个方面进行风貌定位,对区域内的城市家具外观形成一个总体指引。
5.2街道类型与城市家具配置方式
街道类型同《张家口既有街道空间提升导则》的分类体系。
城市家具配置方式中城市家具按照街道类型的不同,要素配置的侧重应该有所区别,以更佳的突出街道空间的功能属性。例如交通主导类街道应侧重公共交通类、交通管理类的城市家具。生活服务类街道更应侧重公共服务类、信息服务类和市政设施类城市家具。综合服务类街道应侧重公共服务类、信息服务类和公共照明类城市家具。静稳通过类街道应侧重信息服务类和市政设施类成功是家具。特类街道应侧重公共服务类、信息服务类、市政设施类和
公共照明类城市家具。
5.3城市家具设置带
城市家具设置带根据道路断面的不同也会有所区别,主要设置带通常设置在人行道边缘1~2m范围内,同时机非隔离带和中央隔离带也是较为重要的城市家具设置带,不同类型的设置带所布置的城市家具应当有所侧重,需明确不同设置带区域所布置的城市家具服务的对象是不同的,机非隔离带和中央隔离带设置的城市家具主要服务于机动车,所以布置的城市家具应主要为交通管理类、公共交通类及公共照明类城市家具。而人行道边缘的城市家具设置带设置的城市家具主要为行人及非机动车,所以城市家具类型更为丰富,主要包括公共服务类、市政设施类、信息服务类和公共照明类城市家具。
5.4城市家具综合布点
(1)基本布置原则
城市家具的布点要着重考虑路口位置,严禁影响路口的行车视线,所以在道路通行区域及主要功能区域,例如道路交叉口道路转弯口人行道通行区域,过街交通衔接区域,为禁止设置
区。
以路口转弯口切点起始100米内为集中设置区,集中布置信息服务类、交通管理类等城市家具。路中直线段的城市家具则以标准段形式布置,如公共照明类、公共服务类及市政设施类等城市家具,并根据沿线街道的空间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