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
哲学专业(逻辑学与科学技术哲学方向)一、哲学专业(逻辑学与科学技术哲学方向)简介
该方向始于1987年,原为逻辑专业,2003年改为现名,学制4年,毕业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二、专业培养要求、目标
哲学专业科哲与逻辑学方向,培养兼具自然科学和哲学知识背景的综合型理论人才和科技传播、科技管理人才。经过四年学习,使学生初步具备原典阅读与独立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思维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哲学素养处理现实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社会与文化问题。本专业的毕业生,除了学习哲学系的基本课程之外,还要对中文、历史、考古等人文学科都有较多的了解,对相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有一定的了解,具备比较全面的人文与科学的学术训练。
三、授予学位
哲学学士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总学分:134学分,其中:
1.公共与基础课程44-50学分
2. 核心课程30学分
3. 限选课程32学分
4.通识与自主选修课程28-22学分
并须同时满足下列选课要求:
1.公共与基础课程:44-50学分
(1)全校公共必修课:29-35学分
留学生与哲学系学生要求一致。
注2:港澳台学生可以免修政治理论课及军事理论,免修课程学分必须由其他课程(可全校任选课程)补足。
注3:新生入学,英语要分级考试,根据考试结果确定需选修的学分,A级需修8学分(A 级课程4学分+B级课程4学分),B级需修6学分(B级课程4学分+C级课程2学分),C级需修C级课程4学分,C+级需修2学分。本系学生修完C+级课程后,仅可以选修二外来补足学分;留学生免修英语。免修课程学分必须由英语及母语以外第三门语言或者中文系开设的语言类课程来补足。
(2)学科基础课程15学分
在下列课程中选15学分,其中带*号的为必修:
数学类
数据结构与算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