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C具体的区别
常量与变量
符号常量的定义
格式:
Const 常量名=三目条件运算符?:的含义表达式[,常量名表达式]……
实例:
Const PI=3.141593, COUNTRY$=China
用宏命令方式定义:
#define 符号常量 常量
(注意:无分号,不可放在函数内)
语句定义:
const 数据类型 符号常量=常量;
(有分号,是个语句,可放在函数内)
变量
VB中变量可以不经定义而直接使用,系统视该变量为变体型变量。
C语言规定,程序中所有要用到的变量必须先定义,后使用,否则会报错。
变量命名规则
只能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
第一个字符必须是英文字母,最后一个字符可以是类型说明符。
长度不得多于255个字符。
不能是VB的保留字,但可以是嵌入保留字的字符串。
实例:PrintPrint%是非法的,而Print_Text 是合法的。
只能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
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下划线。
③ ANSI C标准没有规定标识符的长度(字符个数),但各个C编译系统都有自己的规定。有的系统(如IBM PCMS C)取8个字符,如果变量名长于8个字符,则只有前面8个字符有效,后面的将不被识别。Turbo C则允许32个字符。
不能是C语言中的关键字,最好不用C语言中的预定义标识符(如printfdefine等)。如果变量与预定义标识符相同,系统并不报错,只是该预定义标识符将失去原定含义,代之以用户确认的含义或者会引发一些运行时错误。
大小写
① VB不区分变量名和其他名字中字母的大小写。
为了便于阅读,每个单词开头的字母一般用大写。
习惯上,符号常量一般用大写字母定义。
① C语言对大小写敏感,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被认为是两个不同的字符。
一般变量名用小写字母表示。
习惯上,符号常量名用大写,变量名用小写,以示区别。
为了便于区别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在C程序设计人员中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但非规定),将全局变量名的第一个字母用大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