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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下游的黄河三角洲是我国暖温带最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要做好保护工作,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提高生物多样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明确提出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等要求。
作为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生态保护的主力军——山东省东营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打掉了多起涉野生动物犯罪团伙,以实际行动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
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了担当。本文以东营市公安机关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鸟类资源保护执法工作为例,浅谈一下工作收获。
一、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资源概况及破获的典型案件
(一)自然保护区鸟类资源概况黄河三角洲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东临渤海,南靠莱州湾,黄河在这里入海。这里不仅保存着中国暖温带最年轻、最广阔、最完整的湿地,而且在世界9条候鸟迁徙路线中,地处东亚-澳大利亚和环西太平洋2条迁徙路线,是丹顶鹤、东方白鹳、遗鸥
等近百种珍稀候鸟迁徙重要的停歇地、越冬地和繁衍地。被国内外鸟类专家誉为“鸟类的国际机场”“珍禽栖息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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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9年,黄河三角洲地区有鸟类记录17目56科368种。其中䴕形目6种、䴙䴘目5种、戴胜目1种、佛法僧目4种、鸽形目5种、鹳形目117种、鹤形目17种、鸡形目3种、鹃形目8种、潜鸟目2种、雀形目162种、三趾鹑目1种、鹈形目5种、鸮形目5种、雁形目36种、夜鹰目1种和雨燕目3种,有冬候鸟48种、夏候鸟62种、留鸟46种、旅鸟211种、迷鸟17种。
(二)破获的典型案件
1.破获“11·29”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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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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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核心人物,结伙或单独作案,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资源的跨省犯罪网络被摧毁。该案涉及白鹤、灰鹤、天鹅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数十只,涉及大雁、野鸭、苍鹭、夜鹭等“三有”野生鸟类数千只,涉案野生动物生态资源价值400余万元,涉案交易金
额40余万元。打掉在自然保护区及周边以投毒为手段,非法猎捕、杀害、出售野生动物窝点4个,铲除非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渠道5条,打击处理涉案违法人员32人,收缴各种野生动物数百只,收缴电网等各种猎捕工具41件(套),扣押涉案交通车辆5部,缴获毒饵数十千克。
2.破获“1·16”非法狩猎案。2020年初,东营市公安局森警支队依托黄海入海口生态保护大数据防范管控平台反盗猎系统,破获“1·16”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横跨江苏、山东、江西、吉林、黑龙江等省多地实施犯罪活动,在东营市多地发展下线人员,向下线人员出售呋喃丹农药并教授作案方法猎杀野生鸟类,再回收猎获物运回江苏出售。该犯罪网络涉案人员多达21人,涉案金额20余万元,涉案野生动物天鹅、野鸭、大雁数千只,缴获呋喃丹近百公斤,查扣作案交通工具汽车6辆。
二、涉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规律、特点以及侦办思路
(一)涉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规律、特点
1.作案时间具有季节性。保护区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鸟类案件一般是随着候鸟迁徙的规律而季节性发生的。一般发生在秋冬两季(头年10月至次年2月)。一年四季,因生活习性不同,很多鸟类需要在繁殖地、越冬地迁徙往返,需要落脚在黄河三角洲湿地补充体能。1月至2月,以越冬雁鸭类为主,有少量灰鹤、丹顶鹤;2月下旬至3月中旬,是鹤类、鹳类、鸥类、雁鸭类迁徙高峰期;3月下旬至5月上旬,是涉禽迁徙高峰期;4月中旬至7月上旬,东方白鹳、黑嘴鸥及部分涉禽、雁鸭类、雀形目鸟类繁殖;7月中
旬至10月上旬,部分涉禽、雁鸭类、鸥类迁徙,但数量相对分散;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是鹤类、鹳类、雁鸭类等大型鸟类迁徙高峰期;12月,少量灰鹤、丹顶鹤及雁鸭类迁徙。受气候、区域生态环境等因素影响,年际间鸟类数量会产生波动现象。
2.作案动机明确,行为隐蔽。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明确,纯粹是为获取暴利,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不择手段从事破坏野生鸟类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猎捕鸟类的嫌疑人多为当地村民或从事种植、养殖等流动人口,发案区域为偏僻野外的鸟类活动区域,作案人员对当地的地形非常熟悉,一般是晚间乘夜幕设网、投毒等,拂晓时分捡拾鸟类死体、活体,其犯罪活动不易察觉。
3.作案手段多样化。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照明、粘网、电网、投毒等手段和方法猎捕野生鸟类,尤其是投毒猎杀,往往给野生鸟类种带来毁灭性的破坏,对鸟类繁衍、栖息
地也造成极大的破坏,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
4.调查取证难,证据易销毁。在办理破坏野生鸟类资源案件中,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较难。作为案件最直接、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就是野生鸟类的活体或死体,而一般情况下猎捕者会很快将这些野生鸟类活体或死体立即出手进行交易。猎获物进入餐饮饭店等,一般都在屠宰处理后及时销售,罪证很快灭失,不利于调查取证。
(二)涉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侦查思路
1.以现场为中心,细致勘查,寻踪觅迹。涉野生鸟类资源案件现场大多处于偏僻野外,防控措施落后,破案条件差,所以案发现场勘查、访问工作尤为关键。一是调查清楚案发现场所处的位置,处于村落周围、野外还是麦田地情况,现场的位置可能帮助我们进一步确定作案原因;二是查清进出现场道路以及道路是否有视频卡口,四周房屋、单位是否有摄像监控设备,要充分利用视频卡口监控设备,扩大现场周边调取范围,分析黄昏前后至黎明前后时间段内卡口照相情况,从蛛丝马迹中寻有效破案线索;三是通过访问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相关机构和知情人员,了解被捕杀野生鸟类生活习性、迁徙规律、觅食时间、经济价值、药用价值等,以便了解用途、销售渠道等情况;四是通过自然保护区了解巡逻时间、地域、活动规律以及周边村落、散居人员对自然保护区保护鸟类的认知情况;五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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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报案人、现场附近居民、养殖户等众,问明案发前后有无可疑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周围,往年该区域是否存在类似猎捕情况以及有无重点怀疑对象等。
2.以物证为核心,固定证据,深挖扩线。办理涉野生鸟类资源案件过程中,口供较难突破,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就是物证,其重要性可见一斑。一是对现场野生鸟类活体或死体进行检验鉴定。查明被捕杀的野生鸟类种属、学名、保护级别、数量等,以便确定案件性质,并有助于分析捕杀野生鸟类动机、猎
获物去向、用途,比如活体可能销售到养殖场或动物园,死体可能最终销售到农贸海鲜市场、饭店等。二是对猎捕工具进行勘验检查。查明作案人借助何种工具、方式捕杀,对现场遗留猎捕工具、毒饵等进行提取,对所处的位置及状态进行固定、记录,对毒饵进行毒化检验鉴定。三是对现场遗留物品、痕迹进行固定。查明作案人在现场作案过程中遗留物品的种类、数量、所处位置,尤其关注遗留的引火物、食品、车轮痕迹等,要拍照固定证据,有条件的要提取DNA进行分子生物学分析。
3.以嫌疑人为重心,研判分析,刻画行为。在现场勘查、访问的基础上,结合多种侦查措施研判分析,还原作案轨迹,对嫌疑人进行行为刻画。一是作案时间。由于大多非法捕杀案件发现不及时,部分能够反映时间的痕迹物品灭失,因此分析具体作案时间,有一定难度,通常根据现场访问的情况只能大致分析出一个时间段,一般情况下,嫌疑人一般选择在黄昏之后(现场投毒)、
黎明(捡拾鸟类死体)时间外出作
案。二是作案工具。作案人一般情
况下离案发现场不远,交通便利,有
汽车或摩托车交通工具,方便运输
猎捕工具、毒饵以及野生鸟类活体
或死体。三是作案动机。由于大多
野生鸟类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作
案人动机多是为了经济利益,有供
给、需求、销售渠道,与外地人有勾
连进行猎获物交易行为。四是猎捕
方法。作案人通常居住于自然保护
区内或周边,熟悉现场鸟类活动情
况,掌握鸟类活动规律,可能有猎捕
野生动物前科,能够利用获得的呋
喃丹农药等药物进行毒饵配置,以
投毒方法猎捕。
三、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鸟类资源保护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
保护野生鸟类意识
保护野生鸟类,打击猎捕野生
鸟类的违法犯罪,仅仅依靠森林公安
机关独立作战显然是不够的,要积极
动员社会力量和广大众自觉投入
到保护野生鸟类的工作中,构筑起
保护野生鸟类的防控网络。一是通
过印刷标语、利用电视网络、建
等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法律法规;二是在打击涉野生鸟类违
法犯罪专项行动中,采取集中处理、
公开曝光等方式,通过反面题材开展
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达到震慑违
法犯罪分子、警示他人的目的。
(二)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惩
犯罪行为
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情况,从
源头、运输、销售等入手,加强执法
打击力度。一是在自然保护区内拓
宽信息收集渠道,根据熟悉民情、社
情、地理等优势,针对流动人口、前
科人员等重点人员重点关注,及时
收集案件信息。二是针对犯罪嫌疑
人常常利用交通工具快速将野生鸟
类运输、销售等特点,加强与交警、交
通、邮政、快递、车站等部门密切合
作,在运输过程中及时查获犯罪分
子。三是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
境等部门协作,对集贸市场、饭店、
酒店、宾馆等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
堵塞销售渠道。四是联合网安、技
侦、大数据中心加强与百度、淘宝、京
东、360等网络公司合作,对买卖猎捕
野生动物工具、毒饵等进行重点关
注,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打击。
(三)以黄河入海口大数据智慧
防控管控平台建设为牵引,建设生
态保护的“全息感知图”
充分利用以黄河入海口大数据
智慧防控管控平台,以电子围栏、视
频、卡口、人脸信息等数据为技术支
撑,通过采集“人员、车辆、手机、环
境”等要素基础数据,融合公安管控
和国土、规划、自然、生态等社会管
理资源,建设生态保护的全息感知
网,打造智能预警模型,实现全天候
生态犯罪预警分析,全力构建立体
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生态犯罪打
击防范体系和生态保护服务体系,
提高黄河入海口生态保护实战应
用效能。
(作者系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
森林警察支队民警)
(责任编辑刘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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