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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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原告):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住所地:余姚市扶贫经济开发区内(租房)。
经营者:汪富祥,*,1980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余姚市临山镇汝东村厍家桥东区37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璇,余姚市姚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宁波宝利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模具城金昌路63号。
法定代表人:唐金贵,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利刚,浙江浙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因与被上诉人宁波宝利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不服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8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上诉请求:1.撤销原判,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赔偿其损失981419元,包括实际损失895000元、鉴定费80000元、***********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上诉人使用的相应模具材料不符合S136钢材的要求等,导致案涉模具不能喷出N90级别材料,说明上诉人无法交付案外人合格模具系因被上诉人提供的S136钢材不合格导致的,该副价值1000000元的模具无法发挥作用,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895000元应由被上诉人承担,一审法院未予认定该损失实属错误。上诉人从被上诉人处购买S136钢材,多次向被上诉人确认购买系S136型号的钢材,基于此种信任,上诉人为案外人慈溪市舒宜鞋业有限公司制作模具,但因被上诉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导致上诉人承受了巨大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损失130000元过低。
宁波宝利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辩称:一审中,上诉人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案涉模具的材料系由被上诉人提供,被上诉人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00元,支
付鉴定费80000元,支付***********的诉讼费6419元;2.被告返还模具款68400元;3.案件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与宁波宝利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开始有业务往来,一直合作到2021年4月28日,期间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向宁波宝利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购买模具钢等钢材产品。2020年4月30日,案外人慈溪市舒宜鞋业有限公司(甲方)与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乙方)签订《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模具合同》一份,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制作1400熔喷模具1副(实际喷出距离是1300毫米),模具制作费用总额为1000000元;模具使用材料,模具型腔材料S136钢材,模架材料S136钢材,滑块、抽芯材料S136钢材,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图纸为依据制作模具,乙方确保模具在使用过程中能喷出N90级别的材料;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试模,试模材料由甲方要求,并与报价单注明的试模材料相符,甲方在试模完成后,如有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甲方预付款肆拾万元,模具制作完成后顺利喷出后余款付清。案外人慈溪市舒宜鞋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支付给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预付款400000元。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为制作上述模具向宁波宝利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购买S136钢材,被告履行了交付东北特钢S136的义务且交给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东北特钢S136《材质证明书》一份,但
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制作的模具经调试不能喷出N90级别的材料,慈溪市舒宜鞋业有限公司向该院起诉【案号:***********】,要求解除《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模具合同》,返还预付款400000元等。在该案中,依据慈溪市舒宜鞋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该院依法委托浙江久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案涉模具型腔材料、模架材料、滑块、抽芯材料是否为S136钢材”进行鉴定,浙江久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意见书》一份,鉴定意见载明:“抽取的模架2北面、喷丝板1号两个样品化学成分中的Cr含量不符合产品质量证明书DS136钢材的技术要求。抽取的模架1南面、挡风板1号、挡风板2号三个样品化学成分均符合产品质量证明书DS136钢材的技术要求。”在该案中该院认为喷丝板是否符合S136钢材的技术要求对于模具能否喷出N90级别的材料具有内在的切实影响,且合同中约定的“滑块、抽芯材料”(注射模)与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实际制作出来提供给慈溪市舒宜鞋业有限公司的模具材料类型“喷丝板、挡风板、模具”(口模)亦不一致。分析考量上述情形认定因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使用的相应模具材料不符合S136钢材的要求等,而导致案涉模具不能喷出N90级别材料,导致慈溪市舒宜鞋业有限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据此判决,解除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与慈溪市舒宜鞋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模具合同》,余姚市远意塑料
机械厂返还慈溪市舒宜鞋业有限公司预付款400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4月3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余姚市远意塑料机械厂因该案负担诉讼费6419元,鉴定费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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